五、中央与地方博弈之结果(第2/2页)

经过洋务运动,省一级财政已经形成。这一时期,各省自立收支科目,自定收支标准,经理大量的地方收支,并且纷纷设立自己的财政、税收、金融机构,从而形成了中央与地方的两级财政体系。官办新式企业盈利,往往成为省级财政机关独占的特殊财源。在此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清朝灭亡前各省大体独立的地方财政。此类地方财政,独立于国家财政之外,不向户部负责,不承担中央下达的财政指令,就本省所出以谋本省所入。地方占有独立的财源,自行征收、管理和支用税款,以供地方各项经费开支。这个变化结束了秦朝以来国家财政高度集权中央的格局,中央与地方的财赋权力分配开始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在洋务运动的过程中,财政大权进一步落入地方督抚手中,户部、度支部经理的财政,远远不及各省。有人说:“整个北京政府之收入,不及海军衙门及直隶总督北洋大臣两个衙门收入之多。”此语并非无稽之谈。藩、运、粮、关等库被督抚控制后,户部本来还有几项直接收入,也陆续被各省所侵夺。清末户部的直接收入,“只有北京崇文门税关及各省所运之粮米,其余则全恃各省每年所解之京饷。”[3]这样,在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过程中开始瓦解的中央集权财政体制,经过洋务运动的一番巩固,便再也无法恢复了。清政府曾多次采取措施,试图恢复祖宗旧制,收回朝廷利权,均无结果,其原因即在于此。


[1] 〔英〕季南著,许步曾译:《英国对华外交》(1880—1885),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59页。

[2] 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一),中华书局1958年版,总865页。

[3] 刘厚生:《张謇传记》,上海书店1985年版,第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