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二元格局之形成(第2/2页)

湘军建立的目的主要是对抗湖南地区的太平军,因此,湘军在初期也不过是一支地方武装。后来湘军越出湖南,在东南各省纵横驰骋,成为对抗太平军的主力,这样湘军就成为维系清朝统治的主要军事力量。湘军之所以能成为一股强大的政治军事势力,有其特殊的组织形态与发展过程。湘军既不同于一般的地方团练,也不是受清廷直接指挥的经制之师,而是曾国藩一手创立的私人武装,其特征主要有四:一是兵为将有。清廷的绿营兵是世袭兵制,兵为国有。将领平时各驻其府,遇事由清廷授以兵符,率兵征战,事后则兵将各归其所,兵将并无私谊,难以结党营私。现在,曾国藩改世兵制为募兵制,规定士兵归将领所有。统领由大帅挑选,营官由统领挑选,哨弁由营官挑选,什长由哨弁挑选,士兵由什长挑选,层层招募,各有宗派,上下一气。这样,兵权不再是国家所有,而是落入将帅个人之手。二是私谊至上。由于湘军是自行招募,将存兵存,将亡兵散,其上下之间的利害关系颇为一致。将领在招募士兵过程中,重视利用同乡或家族关系,将领之间往往也是同乡、同年或师生之类的关系。整个湘军都是依靠这种私人关系来维持的,这就助长了湘军的派性观念。曾国藩本人就十分重视这一点,无论是战时调兵遣将还是平时向朝廷举荐官员,他都强调从私人关系出发。三是军饷自筹。绿营兵由于是清廷的经制之师,故其兵饷均由政府提供。湘军初建时,军饷尚由官方提供若干,后来曾国藩发现中央财政枯竭,索取无望,于是决定自筹。湘军军饷一般由大帅就地自筹,然后自上而下分发,事后向中央核报。自筹军饷不仅提高了湘军的团结,而且也增加了湘军的独立性。曾国藩本人即承认:我朝之制,一省所入之款,报明听候部拔,疆吏亦不得专擅。自军兴以来,各省丁漕等款,纷纷奏留,供本省军需,于是户部之权日轻,疆吏之权日重。四是各尊其长。由于以上原因,在湘军中便养成一种风气,除非招募、选拔过自己的顶头上司,其他人无论官职大小、地位高低皆拒不从命。所以,不仅湘军以外的人无法进行指挥,即使湘军内部亦必须节节钤束,层层下令,任何人难于越级指挥下级部队。湘军的这些特点,表明湘军不仅是有别于八旗、绿营的军队,而且具有很大的独立作战能力。在与太平军的对抗中,湘军地位日益提高,就证明了这一点。

对于曾国藩及其湘军集团的崛起,清廷开始就表现出很不放心。在军事上利用它的同时,在政治上对其首领的权限严格加以限制。咸丰四年(1854年),当曾国藩带领湘军攻占武昌的消息传到北京时,咸丰皇帝喜形于色。这时有人提醒他,“曾国藩以侍郎在籍,犹匹夫耳。匹夫居闾里,一呼,蹶起从之者万余人,恐非国家福也。”[1]咸丰帝听后大惊,立即收回任命曾国藩为湖北巡抚的成命。咸丰十年(1860年),当太平军第二次进攻江南大营,大败绿营军,清政府已经无兵可恃时,清廷才不得不任命曾国藩为两江总督兼钦差大臣,统辖苏、浙、皖、赣四省军务,所有巡抚、提督均归他节制。这样,清朝中央的兵权开始下移,湘军代替绿营成为国家的主力军。与此同时,曾国藩本人也由湘军统帅变为东南各省最高的行政长官,军权与政权合一,从而迈开了督抚专权的第一步。

为了便于作战,曾国藩又利用自己的权力,把大批湘军将领举荐为封疆大吏,如举荐李续宜为安徽巡抚,沈葆桢为江西巡抚,左宗棠为浙江巡抚,李鸿章为江苏巡抚。接着,四省的巡抚又将自己的部将举荐为各省的布政使、按察使。这样,东南地区就出现了以曾国藩为首的湘军政治军事集团,其中坚人物有胡林翼、左宗棠、李续宜、曾国荃、李鸿章等人。这些人既拥有重兵,又掌握地方行政大权。同时,他们还因袭湘军军饷自筹的习惯,控制地方财政,诸如举办厘金,改革田赋,甚至扣留解往中央的税收,使清政府控制地方财政的能力逐步丧失。此外,湘军集团还排斥异己,任用亲信,控制了地方用人大权。这样,湘军集团控制了东南各省的军权、政权、财权与用人权,上下相应,成为一股强大的地方政治势力。清王朝内轻外重的局面终于出现了。

上述事实表明,清王朝的根本制度,即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为督抚把持的地方分权所破坏。清廷虽然仍高高在上,看起来颇有尊严,实际上,对各省军政事务既起不了决定作用,又不了解情况,一切悉听督抚所为。这样,战时地方的分权体制,实际上就变成了日后国家的正常政治体制。


[1] 薛福成:《庸庵全集·庸庵文续集》卷下,光绪十三年刊,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