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名之下(第3/4页)

张之洞去世后,本来一直被他压制的两湖绅商失去了制衡,势力大涨。此时,大清国又在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积极设立地方议会(谘议局),这迅速成为绅商们加入政治游戏的大舞台,得以进行力量动员和集结,扛起民族主义和立宪主义的大旗,争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张之洞未竟的谈判由盛宣怀接力,这也注定了他日后“卖国贼”的命运。为了改变商办铁路大量占用和耗费有限的社会资源,铁路国有及引进外资已经成为朝野的主流思路,这一谈判被大大加快。

盛宣怀无论对内对外都是个强势的人,在他的主持下,“磋商数月,会晤将及二十次,辩论不止数万言。于原约稍可力争者,舌敝唇焦,始得挽回数事,实已无可再争”,贷款合同的条款不断地向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不仅年利率依然维持在5%,不到国内钱庄和票号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所贷款项的半数可以存在交通银行与大清银行,这等于为这两家国有银行提升了头寸,而原合同规定只能存在四国银行。同时,合同还删除了原定四国有权参与建造若干支路的条款,并规定所用铁轨必须使用汉阳铁工厂的国产货,其他原材料则进行国际招投标,不再由外方指定。盛宣怀坚信,根据这一合同,资金到位后,粤汉铁路三年内就能全线接通,十年内可以开始还本。

这份令盛宣怀相当自得的合同,基本内容是:

一、中国向德法英美四国银行借款1000万英镑,年利率5厘。用于建造1800华里的铁路以及车辆设备,铁路将在3年内完工,贷款则须在40年内还清。

二、中国以湘鄂两省的百货厘金、盐厘金等合计520万两作为抵押。此项贷款本利如能按期偿还,则贷款方不得干预各省之厘捐。

三、铁路建造与管理的全部权力归中方所有,并由中方自行选派3名外籍总工程师,外国银行对所聘总工程师有否决权,但须说明否决理由。总工程师听命于中方督办大臣。其委任或辞退有关人员须经中方总办同意,如有分歧,由中国邮传部作最终裁决,对此裁决,不得提出异议。

四、所用铁轨必须使用中国汉阳铁工厂自行制造的产品,价格则由邮传部比较欧美产品价格而定。所需从外国购入的重要原材料与产品,须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经理之人须通过公共市场,择价格最廉者或货料最佳者购买,定购材料及支取费用,须由中方督办大臣或总办核准签字。进货时须由中方所聘者验看后才能进货。如中国的原料或产品与各国原料或产品相比,质同价低,或价同质高,则应优先购买中国原料或产品,以鼓励中国工业。

但是,这一完全平等签订的借款协议立即成为既得利益集团攻击政府的依据,“卖国”、“贪赃”的罪名几乎成为盛宣怀及邮传部的代名词。盛宣怀的名声本就不好,号称“一只手捞十八颗夜明珠”,而在对外采购和引进外资时吃回扣、“加帽子”(在定价上加虚价中饱私囊),在大清国不是潜规则,而是显规则。

对于大清国的腐败,美国《纽约时报》甚至认为这危及人类道德:“现代化的武器装备、防御工事以及铁路的引进一夜之间给大清国的官员们带来了大量的侵吞公款的机会。只要外国的公司引诱他们、进行贿赂的话,再怎么老掉牙的枪支或再怎么陈旧的弹药他们都会购买。他们同样也大肆购买了许多原材料……他们在买东西的过程中,行贿现象和贪污行为比比皆是。”

掌管了铁路、航运、电报、邮政四大肥缺的邮传部,一直就是腐败的渊薮,官员连轴换,因此在当时就被戏称为“运动部”。1909年,部长陈璧就以贪污罪名被革职。陈璧引进外资贷款“借高息不借低息,得其回扣,饱其私囊”,而且还卖官,“凡欲占一席位置者,非运动不可,故陈璧在京时,大有臣门如市之慨”。据估计,其贪污总额约在585万英镑。而另一任部长唐绍仪,其“营私舞弊和重用亲戚的做法,甚至在中国也达到了不同寻常的规模……他在海关或铁路或邮传部里的空缺,只要能捞到手的都安插了他自己的亲戚或姻亲,或是他的广东同乡”(莫里循语)。

腐败随着改革的深入而深入,这是大清国改革的最尴尬局面。时人胡思敬在其名著《国闻备乘》里,曾经生动地描写了宣统年间的“七党林立”:“孝钦训政时,权尽萃于奕劻,凡内外希图恩泽者,非夤缘奕劻之门不得入。奕劻虽贪,一人之欲壑易盈,非有援引之人亦未易身而进。至宣统初年奕劻权力稍杀,而局势稍稍变矣。其时亲贵尽出专政,收蓄猖狂少年,造谋生事,内外声气大通。于是洵贝勒(载洵)总持海军,兼办陵工,与毓朗合为一党。涛贝勒(载涛)统军谘府,侵夺陆军部权,收用良弼等为一党。肃亲王好结纳勾通报馆,据民政部,领天下警政为一党。溥伦为宣宗长曾孙,同治初本有青宫之望,阴结议员为一党。隆裕以母后之尊,宠任太监为一党。泽公(载泽)与隆裕为姻亲,又曾经出洋,握财政全权,创设监理财政官盐务处为一党。监国福晋(载沣福晋,荣禄之女)雅有才能,颇通贿赂,联络母族为一党。”

梁启超也说:“(晚清朝廷)号称预备立宪改革官制,一若发愤以刷新前此之腐败,夷考其实,无一如其所言,而徒为权位之争夺,势力之倾轧。藉权限之说以为挤排异己之具;借新政之立以为位置私人之途。贿赂公行,朋党各树,而庶政不举。”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盛名卓著的盛宣怀突然吃起素来(后盛被查办抄家,均未发现涉及从本次四国银行贷款中侵吞回扣的任何证据),早已习惯了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的国人却也宁愿相信“莫须有”。自然,不少反对者并非反腐败,而只是痛恨自己没有机会腐败而已。

最令人们浮想联翩的是,急于追求政绩的盛宣怀和中央政府高层在铁路国有上似乎操之过切。5月8日才成立首届责任内阁(即所谓的“皇族内阁”),9日就在未与地方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匆忙公布铁路国有政策,20日则签订了四国银行贷款合同。见惯了老牛拉破车的低效政府的大清民众,对于这种罕见的高效率自然是要多打几个问号的,一件至公至正的事也因此被蒙上了鬼头鬼脑的朦胧色彩。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盛宣怀这位“总揽轮船、银行、铁政、炼冶、煤矿、纺织诸大政”,所谓“一只手捞十八颗夜明珠”的猛人(《经元善致郑观应函》)被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倒也情有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