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统治的表现:政策和工作(第5/10页)

自由派知识分子在思想上对农村地区的重视只有部分是出自人文关怀。这种重视也反映了对以下两者关系的务实评价:一是农村与政治领导者的关系;二是一场尚在有着80%农村人口的非工业化国家进行的战争。经济学家杨培新提供了对这个评价最清晰的陈述。1946年6月,政府决定在从10月份开始的下一个财政年度,对国内的大部分省及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岛五大城市重新征收、征购粮食及征借粮食。在征购和征借的粮食总量中,60%归中央,15%归省,25%归县。另外,还有固定的对“公粮”的征收,仍归地方。1946年财政年度,征用的粮食总量,包括当地公粮被规定在69971411担,大米和大麦各占一定比例。其中3000万担交给中央政府。

然而,1946年,粮食的供给系统彻底失灵。3000万担不足以满足中央政府的需要,至少还需要1500万担。杨得出结论,这是南京没有意识到战争的严重性和对手力量的结果。到了1947年3月,政府的军事发薪名单上有400多万人,每个人发放,至少在理论上,10两米一天。此外,后勤人员据估计有200万。他们和公务员的粮食所需,使得中央政府在1946年财政年度的粮食总需求量到达4500万担。

结果是,政府必须再征一次粮食,并且用外汇从国外买米。作为长期后果,米价迅速上涨,政府1947年经济紧急措施方案的不当处理更加剧了米价的上涨。因为军队大量集中在北方,所以那里对粮食的需求特别大。当地政府被迫用远低于市场价的官方规定价格购米——政府收购一向如此。比如,河北省粮食局按规定价格1300元法币从一家贸易公司购米每斤,而市场价高于每斤3000元法币。商家自然的反应就是抬高价格。在榆林镇,200家粮店在7月初停业,因为政府征用已经完全清空了它们的存货。在四川省,中央政府派人在1947年5月初征米,米价随即从每担12万法币飙升到每担40万法币。

但是军队依旧没有足够的米,农民们自己也一样。据统计,在此期间所有中央和地方的征用加起来是每个农民平均收成的30%。7月末召开会议为下一个财政年度制定粮食政策,不顾一些省长的反对,粮食税收和采购从1946—1947年的7000万担增至1947—1948年的8700万担。持反对意见的省长认为农民的负担不能再增加了,因为他们已经到达了承受的极限。确实,在一些地区,他们被迫以草根树皮为生。杨培新估计差不多有3000万人民成为失误的粮食供给系统的受害者。但是,他总结道:“不是这样的粮食政策出了问题,是内战……使得政府的粮食政策成为了灾难。”[64]

为了给读者一个概念——对于一个普通村庄这些战时的负担意味着什么,《观察》在1948年5月发表了一封信,写信人是一个住在近上海的江苏南汇县陈桥乡的居民。乡里有15000人,耕地面积为32000亩。信里列举了14种不同的税,包括192担米作为16名军人在常规部队的军饷,10担用作他们的制服,15担用作他们的军火,126担用作乡对南汇县自卫队的捐助,还有12担用来资助乡行政机构。这些是常规的年度开支。

前一年的临时税只不过包括了22担米用作560双军靴,200担用作建造两座碉堡,20担用作乡对南汇县海防工事的捐助。525担用来支付征兵费用(在陈桥乡每个新入伍的士兵可以收到35担大米,他的家人可以收到15担大米的额外补偿),再有75担用来支付招募5名男性进入省保安部队的费用,24担用来为4名据说在战争中阵亡的当地男子家属提供抚恤金(虽然当地部队与共产党部队仅交过一次锋);额外的30担给国家军队和当地保安部队的税,另有其他各种款项用来支付发生在征兵和国大选举中的行政费用。

另外,只要国民党部队和当地保安部队在附近,乡镇就需要供给柴火、食物、大米、卷烟和其他必需品,总计达到了1250担大米。考虑到腐败因素,这个乡的老百姓一年需要交1500担米,分摊到人头是每人10斤。作者得出结论:“这个负担足以让老百姓叫苦连天。”[65]

以战争相关的理由,或至少以此为借口征收的赋税,它所引起的苦难被作为话题,纷纷见诸通讯报道、社论和评论。[66]一份论调稍新颖的论述来自伍启元教授。他谴责了共产党将经济战争作为他们战略的主要组成部分。共军破坏了政府的通讯和生产能力,政府军队报以同样行为。“这样一场战争的后果,”他写道,“必将是人们的贫穷和财富的浪费。不管谁赢谁输,中国经济遭受的破坏需要几年才能恢复。”[67]

战争:征兵 另一个不利于政府和内战的标志是“征兵闹剧”。《观察》甘肃通讯员所做的评论是当时见诸所有自由派出版物的关于征兵印象的集大成之作。谈到省官员在1946年收到了招募2.4万名士兵的命令,他写道:“新闻传来,老百姓感到大难临头,但是乡、保、甲的官吏四处奔走,兴高采烈。好运又一次降临在他们身上,他们现在又有机会可以再捞一票了。”[68]

作者非常详细地描述了征兵的过程,记录了一个本来用来多多少少平均分摊兵役负担、在实践中却事与愿违的系统。问题的根源来自于传统的对参军的抵触。那些付得起钱的人可以花钱消灾——考虑到官吏的道德水平,这个交易很容易达成,而穷人只能自求多福了。

理想状态下,征兵按下列步骤进行,这里以浙江省为例。首先,保长起草一份名单,名单上罗列了保里所有20—35岁身体健壮的男性。这份名单随后公布,名单上的人有两个星期的时间找到门路把自己的名字去除。两个星期快到时,保代表委员会成员(通常包括保甲长、小学校长、地区秘书和一些当地“士绅”)聚在一起,考虑豁免兵役的请求,决定哪些请求可以接受。然后起草修改后的预备新兵名单,每个人都有一个号码,及时登记在每块竹牌上。名字和号码从各个保送到县政府。在县城的一个会议上,重要人物如乡长和镇长会抽取竹牌。

抽签的具体方法取决于各个县应入伍的人数和保的数目。比如,如果需要700人,县一共有700个保,那么每个保将选出两个人:一个人作为新兵,第二个作为替补。根据一个所采用的方法,如果第一个抽取的竹牌是73号,则每个保的73号就是新兵。如果第二次抽到49号,则每个保的49号成为替补。用这种方法,满额的700人可以很快地从县政府送到最近的征兵站。

在实践中,台面上是明文规定的操作,台面下是各种未经授权的小动作。新兵的价格因地而异。在浙江的一个县,价格区间在300万到500万之间。一个人只要愿意出这个数目(该数目被几个当地官吏和这个人的顶包者瓜分),他就可以安枕无忧地让他的顶包者代他报到和被录用。这些“职业新兵”很快就不见了踪影。征兵站随后公布他们牺牲了或逃跑了。如果是逃跑了,官方会在全省范围内寻找这个人。如果找不到他,他的名字从军队名单中删除,他在保里的替补不得不上前填补他的空档。在这个人失踪和被从名册中除名之间,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只要付给当地农民差不多50法币,这个空当就可以糊弄过去:当高级长官现身巡视的时候,这些农民就代替失踪的人唱名。[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