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开学第九十二天(第2/2页)

众人: “……?”

“不是,你是怎么比到身高上去的啊!”乐安毫不留情地吐槽, “你们男生就非得在身高这方面找优越感吗?”

张师兄突然说: “一八一。”

楚凯风咳了一声: “一八三。”

隋明朝忍了一下,到底是没忍住: “一米八四。”

乐安: “……”

在场所有女生: “……”

……

又过了一天,终于到了三院演武比试的决赛。四进二的比赛中,棠未雨再度对上宋青隐。

无论是乾坤班的课程还是普通课程,剑修院总是少不了无休止的打斗比试。棠未雨也和宋青隐打过很多场,由最初的输多赢少变成五五开。如果两人用普通灵剑,那么宋青隐胜的场次要比棠未雨多上那么一些;但若是用上飞光,便是棠未雨赢的次数多些。

诚然,飞光的品阶在其中发了力,但灵剑和主人息息相关,相辅相成才能发出最强劲的实力。若是灵剑不认可甚至排斥剑主,那么再强的剑也与废铁无异。

况且,有些剑之所以成为名剑,并不是它本身用了多么珍稀的材料,而是因为剑主与剑并肩作战,闻名天下,灵剑才成了名动天下的灵剑。

隋明朝看着台上剑光飞扬的打斗,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他的灵剑照霜。

这把剑就是如此。普普通通并不出彩的一柄灵剑,却在剑器史上镌刻了它的名字。照霜剑代代传承,每一任照霜剑主都知道自己应该坚守的侠义。

场上胜负已定,宋青隐的永蔚剑芒黯淡下去,眼见就要熄灭,下一秒,却又固执地亮了起来,虽微弱,但就像它的剑主一样永不服输。

宋青隐说: “明天接着打。”

对她来说,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场比试而已,只不过地点变成了公开的演武台而非私人演武室。

棠未雨笑了: “老时间,老地点。”

四进二的比赛结束,紧接着便是决赛。

棠未雨对王逢归。

棠未雨简单休息了一下,吃了两颗普通丹药补充灵气体力。她在同学的祝福声中(主要是“给氪金玩家一点实力派兼欧皇玩家的厉害瞧瞧”, “能不能在垃圾话环节问问他是不是垫了增高鞋垫啊?我觉得他甚至没有一米七六”, “快点打,打完我们就可以去皇甫学姐请我们吃的大餐了,好饿”等没用的废话)上了台。

王逢归今天换了一套看起来更贵的衣袍,浑身暗金丝纹不说,连衣袖都绣着天阶符咒,看似不起眼,实则严密地保护着他,足以为他抵挡一次金丹期修士的全力攻击。

别误会,这个不是用在小小的大一演武比试上的,而是为了防止校外有人寻仇——毕竟王家得罪的人可不少。

王逢归上下打量着棠未雨,尤其是她的剑: “剑不错,卖吗?”

棠未雨: “?”

别想打她老婆的主意!

她警惕地抱住自己的剑: “你没有自己的老婆吗?盯着别人的老婆做什么!”

王逢归: “?”

还好他也不是一天两天想买别人剑了,所以知道剑修这德行。不然他真的以为自己是什么变态。

王逢归以前看中的剑里从来没有上古神剑,因为上古神剑可遇而不可求。

上次神剑同尘出世,他家里人就起过买来珍藏的心思。然而别说王家了,全修真界都知道同尘是无情道的希望谢时的本命剑,所以根本没人打同尘的主意,因为知道不可能。

没想到,不过三年,又一把神剑出世。不过也没有人打飞光的主意,因为他们知道没有哪个得到神剑认可的剑修会把神剑卖掉,所以也不可能。

但是王逢归自幼在为所欲为的金钱世界里泡大,他没亲眼见着神剑还好,一看见神剑,满心满眼地都是想要。他是法修,并不用剑,就是单纯想得到珍稀宝物的心理作祟。

王逢归比出一个数字: “我出这个数。”

棠未雨很凶: “做梦吧你!”

“嫌少?那么这个呢?”王逢归再比出一个数。

棠未雨: “不!”

“你再去买个次一点的灵剑呗,剩下的钱足够你吃喝不愁地用一辈子。”王逢归又比了一个更大的数,难得诚恳地说, “我是真心想要。”

“……”棠未雨深吸一口气,说, “我是真心想揍你。”

她看向裁判: “裁判,能不能跳过垃圾话环节,我现在就想开打了。”

“可以的,我现在敲钟,三声之后就可以攻击了。”裁判说。顿了顿,他又小声说, “同学,但是我们这个不叫垃圾话环节……”

这明明是友好交流环节,可是学生们说的垃圾话连起来可绕天澜市十圈。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传下来的传统。

裁判一边想着难道过去天澜宗前辈大能也是这样放垃圾话吗,一边敲响钟声。

三声之后,只见一道快出残影的恢弘剑光以不可抵挡之势冲破了天阶法宝的屏障,直冲对手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