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第2/3页)

沈妙吓得推开他:“你干什么?”

耿俊爽哀求她:“妙妙,我好渴,总感觉身体里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一样。”

沈妙突然想到那只蛊虫。

她不怕了,慢条斯理地站起来,居高临下望着耿俊爽:“想喝?从今天开始,你只准看我一个人,不准跟别的女人说话,我就答应你。”

心脏仿佛有成千上万的蚂蚁在爬,耿俊爽根本没听清沈妙的话就用力点头,等到鲜血入口的那一刻,他陶醉的闭上眼睛,心脏酥酥麻麻的十分舒服,一声呻吟脱口而出。

殊不知,这一切都被送陈橙去火车站的宋远尽收眼底。

百意阁迎来第二位客人。

“我要情蛊。”宋远急切的说道。

从宋远踏入大门,女人就察觉到店内的蛊虫在躁动,它们疯狂的撞击瓶子,试图选择饲主。

安茶弯腰拿出一个玻璃瓶,微笑:“它很喜欢你。”

“把血滴进去再喂给她吃,报酬我会自己拿。”依旧是这句话。

安茶今日换了一件红色的苗服,在阴沉沉的小镇中显得勾魂夺魄,宋远却没有心思欣赏这份美,急匆匆的离开小楼。

宋远不像沈妙那样疯狂,只滴了三滴就停手,趁着女孩不注意将蛊虫偷偷放进食物里。

旧事重演。

沈妙爱上了宋远,现在三人的关系是——

宋远←沈妙←耿俊爽。

观众乐得哈哈大笑,活该,有这种下场完全是你自找的,女孩唯一能让他们高看一眼的地方在于她的忍耐力,宁愿疼得满地打滚也拒绝喝宋远的血。

【哎呦这三个年轻人太逗了,如果耿俊爽再给宋远下蛊,就形成一个闭环了。】

【刚开始还可怜陈橙,现在我只想说姑娘跑得好,远离这三个神经病。】

【啊?耿俊爽不是无辜的吗?】

【不不不,璟导埋了伏笔,你仔细看就会发现耿俊爽是个中央空调,而且谁能喝血喝的毫无顾忌,沈妙中蛊后再渴也忍着没有喝宋远的血。】

黄金档不能回放,众人只能按捺焦急的心情继续看下去,明天再去看录播。

就在众人以为三人的关系会这样持续下去时,耿俊爽失控了。

他很渴,渴得无法自控。

一次回到房间,他再也无法忍耐,扑倒沈妙一口咬断了她的大动脉。耿俊爽大口大口饮血,来不及咽下的鲜血顺着他的下巴滴落,宛如一个嗜血的怪物。

隔壁房间的宋远心里一痛,若有所觉,连忙推开房门。

他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怒吼着扑上去跟耿俊爽打成一团。

混乱中两人没注意,沈妙的大动脉爬出一个指甲虫大小的虫子。

有鲜血浇灌,由身体温养,它已经从芝麻大小长成了如今的甲虫大小。

寄主不肯喝血,它很渴。

虫子晃动着触手,向鲜血提供者爬去。正跟耿俊爽厮打的宋远身体一僵,开始撕咬耿俊爽的血管。

两人就跟疯了一样,互相饮血,即便呼吸慢慢微弱,也在不停地努力喝血。

最后,三人睁着不甘的双眼,含恨死去。

观众唏嘘,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结局。

叮铃——

铃铛的脆响穿透浓雾,逐渐靠近这栋民宿,民宿老板见到安茶,吓得像个鹌鹑躲在厨房里瑟瑟发抖,根本不敢出来查看情况。

木质的楼梯发出一声哀鸣,安茶缓缓上楼。

她打开门,俯身伸出手,两具男尸皮肤突然鼓起一块。鼓包在皮肤上游蹿,寻找出口,最后红宝石一样的虫子钻出来,乖顺的爬进掌心。

安茶眯眼,喃喃自语:“贪婪者的血液很好喝吧。”

虫子咬破安茶的掌心,钻入身体没了动静。安茶闭上眼睛,感同身受虫子发出的喜悦,表情陶醉。

一行字缓缓浮现——苗疆奇缘之情缠【完】。

伴随着铃铛逐渐远去的声音,为这个故事画上句号。

观众对于女人的身份简直好奇死了,随着故事结束,他们不仅没有得到有用的消息,反倒迷雾重重。

一群人在评论区讨论得热火朝天,到处都是对安茶身份的猜测,疑惑苗疆究竟是什么地方,蛊虫究竟是什么东西。

喂血,真的能把虫子养得百依百顺,从而达到控制人的目的吗?

【好奇,想试试。】

【当心试试就逝世,别好奇心作死什么都敢试。】

【不是吧,你还真把电视剧当真了?真的喂血就能养虫,早就星际大乱了,这摆明了是璟导的幻想。】

【刚刚怪老妈太勤奋我找不到米虫,被抽了一顿QAQ。】

【我不做饭,想找米虫是不是还要先买米让它生虫?】

【那要好久吧,不如找其他虫子试试呢。】

大家嘻嘻哈哈地讨论,显然不相信电视剧里面的东西,试试也只是因为无聊的好奇心。

百虫园内的一群年轻人也是如此。

小卷毛手里的零食都不香了,盯着光脑歪头思索。他从沙发上一跃而起,蹭蹭就要往外跑。

缇娜一惊,连忙揪住他的衣角:“你干什么去?”

“我去找只虫子试试。”肯迪斯用力挣扎。

缇娜:“……”

她面无表情放开小卷毛,懒得理他,随便叮嘱一句:“别玩得太过分。”

肯迪斯在网上也有不少粉丝,平常喜欢跟粉丝嘻嘻哈哈开玩笑,见大家对于今天的电视剧很敢兴趣,索性开了直播。

小卷毛带着超亮白昼灯进入百虫园,给粉丝介绍园内的虫子,为了贴近片花,他千挑万选了两种虫子,都是胖乎乎的。

【这是虹蛛和樱虫?】

【什么虫?颜色挺漂亮的,主播选的很肥,要吃吗?】

【滚!这个不能吃,虹蛛和樱虫携带的鳞粉是一种很好看的染色颜料,在星际供不应求哦。】

虹蛛外形像蜘蛛,胖的几乎爬不动路。樱虫则是通体粉丝的肉虫,看起来还算可爱。

肯迪斯捧着两种虫子回到别墅三楼,清清嗓子:“咳咳,我准备像苗疆里那样开始养虫。”

观众兴奋了,催促肯迪斯的动作快一点,他们想看看具体效果,是不是真的能养出情蛊。

只有少部分人在劝,一看就是假的还要上当,用血养虫太疯狂了,简直没脑子。

肯迪斯没理弹幕的争执,跑去厨房抱着几个罐子回来:“看,鸡血、鸭血、鹅血应有尽有,总有一款是它们喜欢的。”

观众:“……”

还以为主播要用自己的血养呢。

不管怎么样,大家松了一口气,嘻嘻哈哈看着肯迪斯将血倒进透明玻璃瓶内,显然不相信他能养出什么名堂。

不过,虹蛛和樱虫很可爱啊。

【主播,虹蛛和樱虫卖吗?想买几只回来养,会不会很贵啊?】

肯迪斯笑嘻嘻地给大家介绍:“不贵,染料贵是因为提取困难,它们本身的繁殖能力强,一段时间就能泛滥成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