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醉吻(第2/3页)

一个指着别人脸色过活的傀儡皇帝,指腹要娶一个手握重兵的名将之女,的确很可笑。

卫长庚自己也自嘲地扯了下唇角。

可他治不了薛衍,收拾几个小内侍,还是绰绰有余的。当晚,那些人就永远也笑不出声了。

而“慕云月”这个名字,也如同梦魇一般,彻底笼罩在他心上。他明明没有见过她,却总是能听到有关她的事。越是回避,那些声音就叫嚣得越是厉害,最后终于熬成一桩心病。

他开始不断派人打听她的事,好的,坏的,他统统都要知道。

听说她小小年纪,就出落得国色天香,满帝京的青年才俊都成了她的裙下臣,他只哼了哼,啐她轻浮;

听说她又同谁家贵女吵架,回家还挨了重罚,他比教训了薛衍还高兴,直笑她活该;

有一回,她为了寄养在她家的“妹妹”讨回公道,居然一鞭子,把南缙来的郡主给抽下马。汝阳侯让她去登门给人家道歉,她宁可挨十军棍的罚,也不肯说一句“对不起”。

末了,还颇为豪迈地放言,说什么:“我管她什么郡主,敢欺负我慕家的人,便是玉皇大帝,我也照打不误!”

简直胡闹!

这样的女子,莫说做他的皇后,就是来他身边当宫人,给他端茶倒水,他都不稀罕!

自那以后,卫长庚就再没打探过她的消息。偶尔有人闲聊时提起,瞧见他过来,也会自觉噤声。

有了那些内侍的前车之鉴,宫里宫外更是没人敢再妄议什么“指腹为婚”。

她就这样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消失得彻底。

像一缕风,来得快,去得也快,没留下一星半点痕迹。

原以为这辈子,他们都不会再有任何交集,直到十六岁那年,卫长庚在卢龙城第一次真正见到她。

彼时北颐和大渝正值明争暗斗的顶点,随时都有可能擦枪走火。

而京中,他与薛家的矛盾也达到巅峰。他急需一个契机,为自己建立功业,名正言顺地从薛延手中夺权,正式监国。

他便采纳了舅舅的建议,暂且离开帝京,远离薛家的掌控,微服去卢龙城寻找机会。

那是一片毫无生机可言的土地,终年都见不到多少艳阳,从天到地,再到城里的人,都蒙着一层灰蒙蒙的雾,如何也抹不干净。

倒是跟皇宫很像。

唯一不同的,就是她。

她是灰败世界里,唯一的鲜亮。

平日娇滴滴的一个小姑娘,手被绣花针扎了一下,都会疼得哇哇大哭,来了卢龙这样条件恶劣至极的地方,居然能忍住不哭,也不闹,还颇为欣喜,像只花蝴蝶,兴奋地到处飞。

那段时日,卫长庚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见她脆生生的笑。

有时是在城门上,有时是在迎接巡逻归来的军队的人群中,有时则是在他最爱去的那间小酒馆……

卫长庚实在不懂,到底有什么好笑的?她怎么就无时无刻都能满面春风,不知忧愁为何物。

委实可恶!

他厌烦至极,每次大老远听见她的声音,就直接绕道躲开,眼不见为净。

然隔着茫茫人海的惊鸿一眼,他还是记在了心上。

虽然看得很模糊,但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生得很漂亮,担得起京中那些人冠给她的所有美名。

甚至再夸狠一些,也不为过。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那乍暖还寒的春日里头,冰雪都尚未消融,城里的杏花却开了。

绯红妖娆,好不明艳。

而她就踮足站在杏花树下,仰头轻嗅花香。

风卷起漫天落英,吹得她裾带翻飞,云鬓凌乱,她也不见恼,还享受地闭上眼,迎着那股风翩翩起舞。

舞技算不上有多好,可他就是莫名其妙,在旁边站了许久。

风雪满袖,也不觉得冷。

指腹为婚……好像也突然没那么难以接受。

自那以后,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竟不自觉开始跟着她的步调走,吃她吃过的饭馆,点她点过的菜,去她夸赞过的酒楼,品最新的佳酿。

他虽瞧不上那丫头的做派,但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比自己更懂得生活。

也是第一次,他发现自己的人生,还可以这样有滋有味。

后来,她也不知是每天吃吃喝喝,玩腻了,还是突然有了别的奔头,居然开始卖花。每日挎着一个小篮,站在杏花树下,见人就问要不要杏花,风吹雪落也不见走。

明明踮脚就能摘到的东西,谁会愿意花钱去买?傻不傻?

卫长庚嗤之以鼻。

也是后来,他打听才知道,她是在帮一个残疾老兵的女儿卖花。本想直接给人钱,人家不肯收,她只好用这种方法,拐着弯儿帮忙。

可诚如他取笑的那样,没有哪个冤大头愿意花这冤枉钱。

他就看着她每天早起,挎着满满一篮杏花,斗志高昂地出门;到了晚上,又挎着满满一篮杏花,失魂落魄地回来。

十根手指头冻得发红发痒,也不见她放弃。

愚蠢。

他在心里鄙夷地暗骂。

然后他就成了那个冤大头,买走了她所有杏花……

整整半个月,她每一篮杏花,他都一枝不落全收了。害怕被她认出来,他还让手底下人乔装打扮,每天分批分次地出去买。回京之前,那些杏花都塞了快满满一屋子。

他自己看了,都觉得自己有病。

可是没办法,谁让她冲自己笑了呢?还笑得那样好看,眼睛同远处的灯火重叠,仿佛夕阳余晖里飞舞着的萤火虫,美丽而耀眼。

而那时,他也仅是被那一瞬的光辉捕获,鬼使神差地上前,问:“这枝杏花多少钱?”

出口的声音都是抖的。眼神左躲右闪,竟是到最后,都没敢看她。

天晓得,他当时鼓起了多大的勇气,当初决定来卢龙赌一把,都不见得有这般英勇。得亏那时候旁边没有河,否则他真不知道自己倒影在水面的表情,该有多么狼狈。

说来也是可笑,刀口舔血这么多年,他竟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吓成这样。

也是直到很后来,卫长庚才明白,原来那种想触碰又收回手的感觉,就叫喜欢。

至于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只是听到她的声音,他就会不自觉转头。她结交了新的好友,他会格外在意。尤其当那人还是个郎子,品貌双全,家世也不错,他能烦躁好几天。能看到她的日子,总是开心的;倘若见不着,他做自己的事,明明与她无关,也会拐弯抹角地想到她。

于旁人眼中,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瓜葛。

可在那些不为人知的沉默中,他的目光早已拥抱她的背影千千万万遍。

而等他意识到这些的时候,他已经舍不得、放不下。她的鲜活,她的灵动,都是他心甘情愿用一辈子去守护的至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