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原来这叫冲动的惩罚(第5/5页)

好家伙,这事越吵越大。

网友们本来就看许坤等人不顺眼。

他们家的粉丝再出来自爆这事。

一副臭屁的样子,那大家就更看不顺眼了啊。

“这样的操作不是不行,但是要给个具体的交货时间!”

“你这摆明了是要钱嘛!”

“什么要钱啊,简直是割韭菜!”

“一代割王!”

“牛逼,我算是长了见识了!”

不到半个小时。

“半张专辑卖了5000万”的话题直接上了热搜。

这群鲜肉的路人缘,快要败尽了。

星宇那边还乐呵呢:“没事,热搜上面呆着去,马上就要有下一批男团了,这波韭菜割的够够的。”

但是他们实在是低估了,经历了春晚事件之后路人对鲜肉们操作的反感。

微博上都骂开了。

热度越来越大。

方澈那边则是以看热闹为主,但是此时在魔都,一所大学里。

有一位同学看到这事,可是笑了。

这位同学就是即将毕业的周奇。

自从周应龙苏醒之后,周奇已经消停了一年了,这一年里,不整活,不做怪,老老实实上大学。

顺便给自己养了十几个微博帐号,都是关于娱乐圈八卦的帐号。

人家毕了业要直接去登峰的嘛。

此时看到网上的消息,周奇笑了:“我澈哥呀,还是心善,这种情况就得把他直接整死。”

随即他叹了口气:“嗐,这种脏活累活还是我来吧。”

于是在网络上,大家都炒的沸沸扬扬的时候,突然一个叫“娱乐圈奇闻”的拥有百万粉丝的帐号发表了一则声明。

“朋友们,夭寿啦,昨天晚上我买了一张《迷惑》专辑,买完之后我是真的迷惑了,花了26块钱,结果只有一半的歌曲,我反复观看,在我购买之初,没有提示我另外一半的歌曲还没有上架,购买之后,也没有明确说明剩下的歌什么时候上线。”

“于是我咨询了一下律师朋友,得到的意见是,在正常情况下,出售方应该在出售页面明确告知或提示消费者,该产品将‘先收费、后期交付’,且类似条款需要在页面上予以重点提示,例如加粗、变体字、大字号等,如果没有这些相关表述,则出售方没有尽到足够的说明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我感觉到我的知情权被蔑视了,于是我准备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波啊,这波周奇的意思很明显。

我将带头冲锋。

在此时此刻,在这个混乱的节点,周奇的一条微博,直接引动了网友的情绪。

“这么说,我也买了,我也感觉被坑了!算我一个。”

“我也是前面看了这个专辑销量贼高,所以我买了一张,这么一说,他们违法了呀!”

“啥也不说了,坐等后续!”

好家伙,要不说专业的事得让专业的人干呢,原本大家在网上如同无头苍蝇一般乱打乱撞,此时此刻,直接有了突破点。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直接告就完事了。

不到半个小时:“专辑侵权”的话题空降热搜第一。

所谓破鼓万人捶,被《迷惑》这张专辑销量吸引而下单的路人也有不少,此时此刻他们才知道自己原来是被耍了。

我没时间告你,我举报一波还不行吗?

反手就是一个举报,举报理由:“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要不说这事啊,还真不是周奇带节奏。

星宇那边活赶的太急了,而且他们不可能在专辑封面页写着“我们这是半张专辑”,所以直接等于把刀柄放到了别人手里。

而周奇就是那个捅刀子的人!

一下子,微博上的法律相关人士也站了出来。

好呀好呀,娱乐圈是越来越刑了。

没想到还轮到我们上场了。

“我查了一下,确实有这种可能。”

“是有侵权的嫌疑。”

有了专业的律师作证,大家更有底气了。

QQ音乐的后台炸了。

“RNM退钱!”

“退钱!”

谁见过这阵仗啊。

QQ音乐后台在短短的半个小时之内接到了近千个举报。

就这,真正的维权还没开始呢。

“这钱,挣得真是胆颤心惊,先防守一下。”

于是在外界炒得沸沸扬扬的时候,QQ音乐直接一套操作,把《迷惑》给下架了。

反手就是一个微博发了出来:“限于《迷惑》专辑的特殊情况,本平台以身作则,现将《迷惑》专辑下架。具体上线时间,待出品方补足所有作品再另行定夺。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义不容辞。”

好一波义不容辞。

队友直接卖了。

星宇那边直接傻眼了都。

“我的5000万呢?你先把账结了呀。”

你特么就是把SIX少年团给杀了我都没事,但是你把钱给我啊!

就这,路人们还不放呢:“退钱!”

许坤等人的粉丝直接傻了:“我的哥哥被下架了?”

这时候他们才反应过来。

不对啊,你专辑下架了,钱没退呢啊!

于是还真有几个人悄悄地加入了讨债队伍:“RNM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