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亿年后的来客(第5/13页)

常青儿正准备打电话报警,何夕果断地制止了她,“等一下我们出去用公用电话报警,否则会被警方缠住的。”

“那戴维丝太太最后说的那样东西到底会在哪儿呢?”常青儿焦急地环顾四周,“要不再找找看。”

“不用了吧,这里何夕已经搜寻过了,他都没有发现那样东西。”铁琅抱着膀子说,样子看上去有些不负责,但说的却是大实话。

“我想我知道那样东西在哪儿了。”何夕突然开口道,他径直朝地下室出口奔去,留下铁琅和常青儿两人面面相觑。

这是一个很小的瓶子。它是从一个写有名字的信封里取出来的。

“既然戴维丝太太知道这是常正信遗留的东西,她自然会把它同属于常正信的其他东西放在一起。”何夕用一句话就回应了常青儿眼里的疑问,他正拿着尺子比画着。瓶子是六棱柱形,边长零点五厘米,高度一厘米,虽然透明但不是普通玻璃造的,而像是一种轻质的强度远高于玻璃的高分子材料。瓶子的顶部和底部都镶嵌着金属片,在顶部还开着两个直径约一毫米的小孔,但被类似胶垫一样的东西密封着。瓶子里大约装有一半的透明液体。

“我实在看不出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用的。”铁琅满脸不解。

何夕仔细地端详着小瓶,眼睛里有明显的迷惑。“到现在为止我只觉得这像是一个容器,就是装液体之类的东西。”

“这我也看得出来啊。”常青儿插话道,“那两个小孔肯定就是注入和取出液体用的。”

何夕赞同地点头,“不过我还看出这东西应该不止一个,而是数量庞大的一组。”

“这样说好像没什么根据吧。”铁琅说,“它完全可能就是一个孤立的配件。”

“你们注意到它的形状没有。像这种六棱柱形的造型在加工上比正方形之类困难许多,容量也没有大的提高,除非是另外能获得好处。”

“对啊,大量六棱柱形拼合在一起是最能节约材料和提高支撑强度的,就像蜂巢的结构。”铁琅恍然大悟。

“那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在古宅的地下室里曾经有过巨大数量的这种小瓶子,可常正信到底在干什么呢?记得吗,在常家的书房里常正信曾经说过:‘看,那些瓶子’。”何夕眉头紧锁,“还有,我们见到的那个黑影又是什么呢?”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猛的人,他简直就是在树上飞。”铁琅抓挠着头发。

“常青儿,看来要麻烦你联系一下,我们现在需要一间设施齐全的实验室。”何夕带头往外走,“现在我们还是赶紧离开吧。”

(五)

常氏集团在瑞士并没有产业,但有生意伙伴。十个小时之后何夕已经有了一间工作室,这是一家制药公司的实验室,鉴于瑞士制药业的水平,这间实验室的配置在这个星球上大约算是顶尖级的。不过何夕很快便发现其实有些小题大做了,因为从容器里取出的液体成分实在非常简单。

测算出来每千克这种液体中大约含有23克的氯元素、12克的钠元素、9克硫元素、3克镁元素,还有不到1克的钙和钾,剩下的就是一些微量元素和水了。现在实验室里就是这么一张化验结果,以及三张愁眉不展的脸。怎么说呢,它的成分太普通了,就像是随便从太平洋里某个角落里汲取的一滴水。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因为它和通常的海水之间还是有些不同的,比如硫和镁显得稍高一些,但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就像是在某个特殊地域采集的一滴海水。地球上这种地方有的是,比如海底烟囱附近或是像红海之类的特殊海域。

“看来我们有方向了。”铁琅先开口,“我想应该拿它同世界各地的海水成分进行比对,确定一下他们是从什么地方运来的这些海水。等会儿我到专业网站上查询一下。如果他们曾经运送过大量的海水的话,肯定会留下线索的。”

“可我弟弟拿这些海水来干什么呢?”常青儿皱着眉,“他从小对化学就不感兴趣,本来我父亲是希望他在制药业有所发展的,但他一直不喜欢这个专业。他不至于转性了吧。”

“我倒是觉得整个事件越来越有意思了。”何夕脸上掠过一丝奇怪的表情,他望着铁琅说,“虽然并没多大依据,但我有种预感你很可能查询不到匹配的结果。”

“你是说这可能不是海水,那我可以扩大范围,顺带查一下各个内陆湖的数据,应该能找到接近的结果吧。”

“但愿你是对的。”何夕若有所思,“也许是我想得太多了。”

“难道你有什么猜测吗?”常青儿追问道。

“我只是在想……”何夕的口气有些古怪,“那个能在树上飞的人是怎么回事。”

“也许他是个受雇于人的高手。”常青儿插言道,“就像那些从事极限运动的跑酷运动员。”

“我见过跑酷。但是……”何夕看了眼铁琅,“你觉得他是在跑酷吗?”

铁琅脸上的神色变得凝重起来,“我有些明白你的意思了。”

常青儿着急地叫嚷起来,“你们在说些什么啊?”

铁琅苦笑了一下,“我是说世界上没有人能够像那个家伙那样跑酷的,他在树上跳跃的时候不会输给一只长臂猿。”

“你们的意思是……他不是人?”常青儿的眼睛比平时大了一圈。

何夕看了眼铁琅说:“我只是觉得他在地上跑的时候肯定是个人,在树上跳的时候绝对不是人。”

(六)

享誉世界的瑞士风光的确名不虚传。铁琅今天要查对神秘液体的来路,至少要大半天的时间,常青儿耐不住等待要游览名胜,以何夕一向的绅士做派当然只能陪同侍驾。直到这时何夕才领教了像常青儿这样的女人有多难伺候。首先由于出身和见识的原因她的眼光的确独到,对于一般的寻常景色基本不屑一顾,总是四处寻找出奇的风光。同时由于做事一向泼辣干练,常青儿对于入眼的景色每每又不甘于远望,只要有可能就非得亲到跟前一睹究竟不可。这就苦了何夕,手里大包自然提着,还得逢山开路遇水架桥,要不是仗着身体强壮早累趴了,只在心里宽慰自己幸好常大小姐只是在郊外踏青而不是游览瑞吉山或皮拉图斯山。

现在终于上到一处坡顶,放眼看去是一条平坦的小径徐缓下行,看来前面再无险途。何夕长出口气,这时他眼睛的余光突然发现斜上方十来米高处有团粉色的影子,几乎是电光火石之间何夕将左手的包甩到肩上。但是已经迟了,他没能挡住常青儿的视线。

“好漂亮的花儿啊。”常青儿叫嚷起来,“你看那儿,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粉的蔷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