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重启时光(96)(第4/4页)

她是过错方。

“谁现在不说钱艳群有心眼。”说着就跟林雨桐学钱艳群在巷子里说的那些话,挑动的那些话题,“她就是故意的,故意诱导红秀找别人生孩子。”

林有强说生孩子是假的,就是为了哄住红秀的,要不然不会不告诉红秀他自己的情况。然后这边钱艳群引出了红秀心理的担忧,果然不想给林有强生孩子,去县城找了别人。以为能赖到林有强身上呢,这回坏了。林有强能认这个账才怪!

但这跟林雨桐和四爷有啥关系,两人哪有时间管这个事情。

可事情还真就出了。孩子开学要上幼儿园,当天两人给孩子报名了,就把孩子先带回来了。这一天林雨桐特意的请了一天假,就为了送孩子入学的。结果才回来,打算带孩子去超市,买点小零食。人家老师要求的,说是开学第一天要认识新朋友了,明天来带好吃的跟小朋友分享。本来是要做的,但这做的叫人家孩子吃了,万一谁家的孩子闹肚子了,这都是事。干脆算了,在外面买吧。一家三口还没到超市门口呢,四爷的电话响了,说是林有强报警了,说有人QJ了他老婆,这个人的身份还很特殊,是另外一个镇派出所所长的老丈人。可人家那边也报警了,说是林有强骚扰人家,毁了人家的名誉,老人家一气之下住院了,然后中风了,半身不遂的可能性很大。

这事能管吗?怎么管?

四爷就道:“该走什么程序就走什么程序,回头我给李所打个电话,你们办你们的事吧。”

可四爷的电话还没打过去呢,人家李所带着老婆上门来了。一家三口从超市回来,门口就站着很富态的两口子。

李所一开口就说,“领导,你看这事闹的!要是知道是谁,昨儿就不那么处理了。”

我恨不能宣告全世界我跟林有强关系不好到不来往的程度,可一有事人家还是会说那是谁的谁谁谁。

林雨桐笑着把人往里面请,“孩子开学了,我这忙着孩子开学的事呢,今儿没去办公室。怎么了?是出什么事了吗?”

装不知道!

这李所的老婆说话特直,语气也不是很好,“说是领导的大伯,找我父亲,说是我父亲那个他老婆了……”

“我大伯?”林雨桐好像很诧异的样子,“早不来往了。不仅我不跟他来往,他的儿女也不跟他来往了,我祖父祖母也一样……不管出了什么事,有关部门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要是害怕处理的公正性,我这就打电话……”

李所瞪了老婆一眼,赶紧笑道,“您看,不是这个意思。我这不是怕我爸这事叫咱们之间又误会吗?”

“误会什么呀?一码是一码。”来找我干嘛呀?要是怕彼此有误会,你大可不必跟我这么说话,对吧?我告诉你了,不仅我不跟林有强来往,甚至林有强的父母都不跟他来往。这就是我的态度了,他的事我不插手,还想怎么着?你有情绪冲着我就大可不必。

再说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林有强长的虽然是歪脑子,但他可不笨。找上你爸,那定然是你爸真的那啥了。哪怕不是QJ,但这也是跟有妇之夫有染呀!更何况,我怎么记得这位李所的丈母娘应该还活着呢,不过是瘫了十多年了。

更何况,这位人老心不老的老人家好像现在政协挂着职呢,有人闹事了,你立马就中风了,这中风的真是时候。

现在你们两口子上我的门,想干什么?消除误会?还是试探态度?或者干脆想说是看在我的面子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是给我面子吗?这是打着我的旗号,灭你们家的事呢!

想占好处还不想给我好脸,我招你惹你了?!

林雨桐亲自打电话到县局,把这个事情说了,“一定要公正,公平,要有理有据,只要证据确凿,该怎么着就怎么着。不要怕丢谁的面子,我也没啥面子可丢。”

这电话一打出去,李所就知道,事情被自己给办砸了。这种情况,就没法再坐了。起身告辞,出去就埋怨老婆,“我说了多少回了,不要看她年轻就小看她。她能走到如今那必然手段硬的很!你现在去打听打听去,到了下面有几个敢扎翅的。有啥话你不能好好说吗?奔着她去干啥呀?能耐的你!得了!啥也别想了,爸的公职铁定是保不住了。”

他老婆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回头看身后的住宅楼,“她不会给你穿小鞋吧。”

“她要是那小肚鸡肠的人,能走到如今?”他故意唬着脸,说老婆,“但爸的事我没法插手了,你也别逼我管,我要是管了,除非脱了这身皮。你得想想咱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刚好,他也正不想管。可不管家里就得起火!刚才要走的时候,跟金嗣业握手的时候,对方重重的握了一下,他顿时就明白啥意思了。这是说是在替自己做戏。

是不是的,人家给了自己这个台阶,自己就不能真的跟人家恼了。

反正老丈人公职保不住了,如果那个女人坚持生孩子的话,家里还得支付那边一大笔钱的抚养费。那个林有志也没动手,说的事也不算是污蔑,估计没啥大的惩罚。重要的是别叫那个女人告,如果非要告QJ,那就不如赶紧息事宁人,给一笔钱把事了结了算逑。

可红秀怎么可能不要孩子,她这辈子过去了,好容易怀上一个的,她是坚持要生。

要生就没钱,你的孩子是你的责任,孩子的父亲中风了没有抚养能力,你自己养去吧。反正把人丢完了,也不在乎了。

钱没要到,林有志也不愿意了。

离婚!就我这条件,再找个长的好的,年轻点的女人,一点也不难。村里这么些假离婚的这不都成真的了,哪个没找?

可还没等找呢,这边前脚跟红秀离婚,把红秀扫地出门。后脚就被发现喝醉了,半夜里不知道干啥去,栽倒在水渠边的泥沟里了,第二天才被人发现。送到医院,人倒是活着呢,可喝的太多,还那样摔了一下,又没有及时治疗,反正嘴歪眼斜的,双腿没知觉了,双手颤颤巍巍的,基本后半辈子也就这样了。

林雨柱晚上来找林雨桐,问说:“故意把人灌醉,然后把人带到高渠上,人要是摔死了摔伤了,这算是故意杀人或是故意伤害吗?”

林雨桐:“……”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

她无奈的问说,“那个故意灌人的人她喝酒了吗?她当时是个啥状态?如果她只是喝多了也不清醒呢?你确定她没有喝酒而是故意害人的吗?”

不能!

那不就得了!所以,那顶多算是事故。

出了事故,对方有赔偿之责。

而恰巧,人家钱艳群不计前嫌,又搬回去照顾前夫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