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隔天一早温涯在排练厅见到了他本次助演的两位参赛选手,熊敏彤和目前还没有拍过戏的男团爱豆聂元恺,配合着二人先过了两遍剧本。

剧本是从千禧年前后的一部经典剧目中截取的片段——美貌高贵的长公主孀居多年,终于决定再嫁,只是心中始终无法放下少年相爱、青梅竹马的亡夫,于是,她在婚礼前夜,大红的喜堂之下请求相熟的道人为她举行一场招魂,让她能有机会与亡夫再见一面。

温涯的角色是负责招魂的道士,台词不多,任务不重,读了几遍就已经可以脱稿。

聂元恺饰演早逝的白月光驸马,上回试镜时温涯见过,是抽到一号嘤嘤了半天的娇花小少年一枚,男团vocal,据说是上过一阵子表演课,但台词还停留在朗读课文的水平,听得熊女神哭笑不得,全程黑线。

如此练习到中午,聂元恺的台词还是烫嘴,倒是和温涯已经混熟了,挂到温涯身上哀嚎,“怎么办啊哥,二神带一腿——”

熊敏彤一伸手就把他从温涯身上撕下来,“不要妄自菲薄,分组的时候选你就是看你这小孩儿一脸聪明相,有我在还能让你词都说不利索了?小温,你下午去玩玩,去那什么……文和友?让我助理带你去,我带着小元把台词先磕下来,明天再过来走位好吧?”

温涯是来助演的,自然不会不识趣,打扰两位参赛演员的磨合时间,见状满口答应了下来,跟熊敏彤的助理确认好明天的安排,便独自离开了排练厅。

他其实对文和友没有很大的兴趣,修了一百年的仙,早已不喜身处吵闹的所在,便就近找了一家小店嗦粉。长沙近来连日阴雨,小店里到处都是雨伞,地上泥泥泞泞,温涯也被雨水打湿了半截裤腿,身上湿冷,好在牛肉米粉鲜美清淡,总体来说还是很不错的一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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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他半身湿漉漉地回了酒店,电梯开门时正好遇见牧野的另一个小助理——是那个圆脸姑娘,此刻她一只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里头装着一口散发着焦糊味的电炒锅,正一脸懊丧地刷着手机。

温涯笑着招呼了一声,“锅怎么糊啦?”

小姑娘显然是还记得他,抬起头,又惊又喜,“涯哥!我我……我给我们野哥做饭,这电锅太不好用了呜呜呜,我正要去买新的——”

温涯低头瞥了一眼糊满了不明深色固体的电锅,斟酌字句,小心发问:“为什么是你做饭?不可以去外面买么?”

小姑娘连连摆手,“不行的,野哥最近虽然没在减脂,但是还在拍综艺,除夕还要上春晚,年后就要进组,也不敢吃的太放纵了,所以平时还是要吃我们做的,他倒是不挑食……关键是我不怎么会做饭,全是跟着教程现学的,这个锅我不会用……啊啊啊晚饭可咋整啊!!!”

温涯想了想,问:“食材准备了?”

小姑娘呆呆点头,“买了。”

温涯掏出手机,“我就近找一个有厨房可以用的日租屋,你上楼去把食材带下来,我们十分钟后会合可以吗?”

小姑娘呆怔了两秒,才反应过来,“涯哥,你要帮我去做饭啊?”

温涯莞尔,“昨天小牧老师给我送了夜宵,我一直想着礼尚往来,也该送点什么回礼。今天就当是借花献佛,借你准备的东西,给他做顿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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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点钟,温涯卷起衣袖在日租屋的厨房里开工,把蟹味菇的蒂剪掉,丢进盆子里,一边清洗一边问:“小牧老师吃辣吗?葱姜呢?有什么忌口吗?”

小姑娘摇头——温涯这才知道她的名字叫夏夏,“他好像什么都吃,有不吃的就放在一边,也不会多说什么。”

温涯手下一顿,忽然又想起他的长风来。

他看着他从一个瘦小的孩子,逐渐拔高成小小的少年,再到长成俊美无俦的青年,就这么为他做了十年的饭,而他也是那样,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都一概不说。他不说,他就只好一直留心去看,看看他什么菜吃的多些,什么菜吃的少些,什么配料拨到了一边,什么配料便毫不在意地吃掉。

只不过牧长风幼时身世飘零,寄人篱下,向来是一衣一饭,便已是得来不易,所以才不敢任性,而像牧野这般,想必就是豪门公子的教养了。

说到底,这也不能算作是如何相像。

温涯暗自苦笑,一想起故人,便只觉自己如同是失重了一般,轻飘飘地浮在一片黑暗的真空里,脚踩不到地,也抓不到实处,只得努力赶走思绪,不再放任自己乱想。

他把蟹味菇泡在一边,在水里撒了些盐,又开始处理一袋鲜虾,一一去头开背,轻声自语说:“不挑食好,难怪能长那么高的个子……”

夏夏笑嘻嘻,“那是!一八七,标准男神身高不掺水!放眼内娱,除了我们野哥,也没几个不垫内增高的……嗯,涯哥也不用内增高!”

温涯手脚麻利,很快便整治出了清淡低脂又卖相不错的三菜一汤,夏夏帮着打包进餐盒,问:“录制要八点才开始,涯哥,你跟我过去吗?”

温涯纯粹就是想还个人情,心中也怕万一自己过去,回头再被谁拍到,横生枝节,便道:“我回去多看看剧本,就不过去了,祝你们拍摄顺利。”

夏夏有点遗憾,但还是说:“你也加油,我们后天一早才回北京,你有需要一定要叫我们。”

温涯答应了下来,稍稍迟疑了一下,又说:“做饭的事,如果小牧老师没问,不用特地和他说。”

夏夏茫然问道:“为啥不能说啊?那不就成了田螺姑娘吗?”

温涯摘下围裙在水池边洗手,做过一顿饭,人还是清清爽爽的样子,笑着说:“来而不往非礼也,我是为了谢他送的夜宵,特地说了,反倒不是那么个意思了……反正,他不问最好,他要是问了,也不用骗他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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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温涯回了酒店,拉起窗帘将即将出演的那部老剧看了十几集,看完了道士出场的全部剧情,密密麻麻地写了几页笔记。

长公主风华正茂,是整个帝国最美丽高贵的女人,诗人们为她写下无数诗篇,画师们呕心沥血地在画纸上描摹她的容颜。可是她又如此孤独,这种深刻的孤独从她落生后被抱离开生母的身边就开始了,在她失去了自幼相伴的爱人后便达到了顶端。

道士第一眼看到她时,她眉眼疏冷,独自立在高处,风涨满了她轻盈的衣裙,阳光将她包裹成了金色,恍若神佛一般,从此,公主就是他心里的神。

他对她隐秘的爱欲,日夜煎熬着他的道心,但他是修道之人,注定不能得她青眼,于是,便只有怀揣着私心利用公主对亡夫的爱情,数次施法,以幻术蒙蔽她的双眼,使她愈发无法放下,始终不肯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