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冤亲债主 下(第2/5页)

“邱大人,这骗奸痴女,按照《大明律》应该是判个什么罪来的?”

万达也是气的不行,着急想要知道这两个人渣的下场,干脆不看他们,直接去问邱子晋。

“按照《大明律》的《犯奸》一科,骗奸幼女,痴女者,同强论——按律当绞!”

邱子晋干脆利落地答道。

“遗弃子女呢?”

万达追问。

“徒二年。”

“那就是了,正所谓——从重从严,反正都绞了,流放不流放的也就无所谓了。”

万达冷笑地看着下面,“是不是啊,两位?”

这是万达来到大明朝之后,第一次真的动了杀人的念头。

虽然之前的户部侍郎屯银案,白莲教的案子也是万分可恶,但是万达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愤怒。

他身为一个从二十一世纪来的人,一个接受了文明教育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居然有人会对先天有智力障碍的弱女子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们把人当做什么了?他们把女人又当做了什么?

口口声声的“贞洁”,念兹在兹的“声誉”,什么士绅大族,什么乡贤耆老,都特码的是放屁!

一个个的表面穿金戴银,人模人样,其实里头都是脏的,烂的,臭的!是比鱼摊上发了臭的烂鱼肠更加不如的猪狗畜生们!

“我……我不服。”

郭员外趴在地上,咬了咬牙,终于想到了什么似得,抬起头,指着丁老爷说道,“要说‘骗奸’,也是这个姓丁的骗。傻妞是我买来的,她娘跟我签了卖身文书的。算起来,她是我郭家的丫头。老爷睡了丫头,能算骗奸么?”

万达当下一愣。

他倒是真的忘记还有这点了。

“你,你说什么呢?你可不要血口喷人!”

眼看要死了,这丁老爷也开始反抗了,“谁能证明我骗了傻妞?胖嫂么?还是这个小野种?有本事,你叫傻妞自己来跟我对质啊。这里头……这里头从头到尾,就没有我的事儿!傻妞是你的外室,你养在庙里的,跟我八竿子打不着边。”

左右胖婶只能算个人证,而且她是在傻妞生产的时候才被叫过去的。

之前的一切,都是她自己根据这么多年观察到的蛛丝马迹一点点串起来的线索。

严格说来,傻妞到底有没有跟丁老爷好,那还真的是只有傻妞自己知道……或者她自己都不知道,什么算“好”,什么算“不好”。

“你,你要是跟傻妞没有关系,你给她送吃的喝的做什么,还不是心虚么?”

郭员外当下翻脸。

“我心善啊……我看她一个人孤女住在庙里可怜兮兮的。那个庙好歹也是盖在我家祖坟上的。我行善,给我祖宗积德,说起来,还算是件好事呢。”

丁老爷还真是不辜负“姜是老的辣”那句话,三言两语的,居然把骗奸的绞刑之罪,推脱成了“行善积德”了。

万达听了,气的简直就是一佛出世而佛升天。

要不是邱子晋一直拉着他的袖子,他都差点跳下去,当场给这老头子一顿连环巴掌,打死这个臭不要脸的了。

因为只有“半个”人证,连个物证都没有,这本来以为铁板钉钉的案子,居然成了郭员外“老爷和丫鬟之间不可不说的故事”,以及丁老爷“行善积德救助孤女”的大好事了。

“谁说没有‘物证’?”

就在此时,杨休羡突然发声。

“他就是‘物证’。”

他伸手,指着正趴在地上数蚂蚁玩的“小野种”。

“滴血验亲吧。”

两个老爷当庭愣住。

很简单的,这是个一半一半的概率游戏,无非看谁是小傻子的爹。

根据滴血验亲的结果,来决定接下来的判罚。

如果是郭老爷的血和“小野种”的相融。那就不算骗奸,只算遗弃罪,结果是郭老爷是被流放两年。

如果是丁老爷的血和“小野种”的融合,那就是实打实的骗奸,丁老爷被绞死。

万达心想先不说这这“滴血认亲”的方法究竟科学不科学吧。

说到底,这是个心理游戏。

只要他们两人中的一个人和小傻子的血融合,那么另外一个肯定打死都不会再滴血,那么先做的那个一定会吃官司。

反之,如果第一个人的血和小傻子不融合,也就间接证明了另外一个就是小傻子的爹。

因为傻妞除了他们两个,不会有别的男人。

只要有人滴血,其中一个必然会死——别说什么流放两年不至于死掉,这回邱子晋和万达一样,都是动了杀心了。

戏文里,许仙从杭州被流放到苏州叫做“流放”,把人从鱼米之乡的江南流放到大漠关外,岭南乃至琼州也叫做“流放”。到时候是死在路上,还是死在目的地,那就是看运气了。

何况以锦衣卫的手段,真的要在路上弄死个把人又不算什么难事。

左右都是死路一条,这做法太“诛心”了吧。

万达想通了之后,偷偷地朝着杨休羡眨了眨眼睛。

为你点赞!

半文盲万达能够推理出的事情,两个人精老爷自然也想到了。

之前他们因为争夺土地庙的事情,把办事认真的邱子晋给弄去了南京求证。

两家人还觉得这个年轻的巡按大人是个嘴上无毛,不通人情,只会死读书,纸上办案的书呆子,觉得可以拿捏拿捏。

却忘记了,这巡按大人办事循规蹈矩不错。

但是他身边跟着的,可是杀人不眨眼,做事从来都阴狠毒辣的锦衣卫万大人啊!

这万镇抚所过之处,有人能够活下来么?

没有的事儿!

“不,不……”

眼看真的走上来了一个锦衣卫,一手里拿着半碗清水,一手拿着一把小刀子,两个老爷都怕的浑身乱抖。

那拿刀子的锦衣卫走到丁老爷身边,不由分说地对着他的胳膊划了一下,鲜血滴入碗底,形成一个血团。

当他走到“小野种”身边的时候,他倒是犹豫了一下。

“我来吧。”

焦氏拿着刀子,拍了拍“小野种”的肩膀,他不明所以地转过头,看到焦氏对他伸手,就乖乖地伸出了胳膊。

焦氏眼疾手快地用小刀子在他右手臂胳膊上拉了一刀,然后将刀子交还给了锦衣卫,又从怀里掏出一块方布,在“小野种”叫痛之前,将伤口包扎好了。

“小野种”看了看自己新绑好的右手胳膊,又看了看昨天夜里绑上的左右胳膊。接着像只小公鸡似得扑棱了两下胳膊,嘿嘿笑了笑,说了句“好看”,继续趴回去数蚂蚁了。

“这就是‘好看’?”

万达居然觉得自己刚才被傻子夸,也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情了。

锦衣卫将滴入了两人鲜血的水碗小心翼翼地放在邱子晋和万达面前的案几上,抱拳退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