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6章 大明开始立宪(第2/2页)

大怂就没啥好说的了,在法律上的贡献主要表现在经济立法上。其他的就全是负面作用,皇帝可以随意的增删法律条文,随口定罪。而大臣们为了限制皇帝的权力,引入了道德立法——中华帝国的法律至此走上了邪路。

元朝的法律充满了民族歧视与压迫,而且极为粗疏,没啥好说的。

至于大明嘛。哎,道德治国的邪路,大明陷得比大怂还要深啊。

总之,历朝历代的法律总结下来,虽然可取之处很多,但是致命的缺陷更多。

作为一个现代人,尤其是一个循证医学的忠实拥趸。朱由栋喜欢规范,喜欢什么事情都有法可依,喜欢权利义务对等。所以,这逼着全国人民都去做伪君子的大明法律体系,他是早就想动手了。

不过,正如隋唐的皇帝们面对现实,只能是用公开的不平等保护小范围的平等一样。改变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一个浩大的工程,绝对不是他想怎么搞就怎么搞的。

为此,他隐忍了近三十年。从他担任监国开始,更是通过报纸舆论,考古实物以及他自己的做事理念,继续潜移默化了十多年。最为关键的是,到了现在,大明启动工业革命已经超过了十年,真正的资产阶级已经形成了。所以,也只有到了现在,他才敢真正的对大明的法律体系进行彻底的变革。

“皇上,诸位。”熊廷弼雄浑的男中音在会场响起:“《皇明宪章》草案本分为序言、总纲、皇帝权责、皇位传承、大明公民之权利义务、大明国家机构、大明国旗国徽国歌首都等六章。下面,由臣逐条朗读,请皇上和各位同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