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那个被放弃的女儿 14(第2/2页)

这番话如响鼓重雷般直接提醒了洛薇,以洛家人那品性,以洛宏文夫妻那特别要面子的性格,若是原主出生时真像那些人说的,满脸胎记丑得不能见人,的确是极有可能会主动扔掉她。

将这件暗自记在心里后,在这后的几天里,洛薇便找机会从养父母里成功确认了这一事实,且还意外拿到他们小时给她拍下的照片。

回到京市后的洛薇连入职都顾不上,就先找人去调查她当年出生时具体情况,事隔二三十年,因为属于比较特殊的案例,只要还在世的当事人,竟然基本都还记得原主出生前后事,让她成功取得证据确凿的一手资料。

同时也彻底能用证据洗清养父母拐孩子的嫌疑,要知道,这是原主最大的心结,养父母将她当亲生女养大,若因她的原因而被亲父母告了,先不说判决结果,首先就能让何家在家乡被人指摘,无立足之地。

毕竟在此之前,原主也从不知道自己的收养竟是由公安给经手办的,有备案,手续齐全,小学没毕业的何家夫妻也没意识到他们是合法收养。

洛宏文说他们哪怕是捡到的孩子,因为孩子原本是被偷走的,法律上也会判定他们拐卖人口,他们就当真了,毕竟在他们朴素的观念里,那知识分子说的话,肯定都是真理。

有了这些证据,原主才能彻底摆脱洛家那钳制,有了这些,原主回归后,即便没有经历过那凄惨的十年,也能做到对洛家那些所谓的血缘亲人再无期待。

在洛薇完成任务前,用原主的身体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在一座山清水秀适合疗养的城市里买下一套房,记在洛贝名下,又给她留下一笔钱,前后共花五百万,算是连本带利偿还当年那三百万。

至于同样身处水深火热中的洛家其他人,就不归她管了,原主也不用管,只需按声明中的约定,按月给亲父母支付赡养费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