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世家子农家子13(第2/3页)

简来猪和妻子小声交谈了一番,也给出了相同的答案。

“既然你二叔三叔不想离开,那就让他们留在这儿吧。”

其实简婆子也不想离开故土,只是如果孙子当了官,那么以后恐怕就没工夫回乡了,到时候自己这老胳膊老腿的,还能见着孙儿几次呢?

还不如趁着她身子骨尚且还中用的时候,搬去燕都和孙子一块居住,至于老家的儿子儿媳和孙女,反正还年轻,如果真的孝顺她这个亲娘亲奶奶,一年到头总有时间来探望她。

“那就趁我还在蠡南,早点定下三妹的婚事吧。”

原本简西让祖母不要急着给三堂妹说亲,就是怕人嫁在老家,等他们全都走了以后,没有依靠,现在既然二叔三叔准备留下来,这点顾虑就不必要了,还不如趁着自己能帮忙参谋的时候,给三堂妹定下一门不错的婚事。

“好好好,三丫,还不赶紧谢过你堂哥。”

简家的几个姑娘早已重新取了更为好听的名字,可家里人叫惯了,私底下还是用原本的名字。

此时简王氏面露喜色,她还真怕简西对堂妹不如亲姐妹来的重视,忘了他们家三丫也正当婚龄呢。

“办办办,最好把西哥儿和念慈的婚事一块都办了,这就叫做三喜临门。”

简婆子呵呵笑着,用打趣地眼神看着简西和不远处的姜念慈。

几个小姑娘正围坐在一块打络子呢,听了老太太的话,纷纷用揶揄的眼神冲着姜念慈挤眉弄眼。

简西考中举人是一喜,简西和姜念慈成亲也是一喜,如果简三丫的婚事能够定下来,那自然就是三喜临门。

“那就劳烦祖母了。”

简西一本正经地对着老太太做了一个揖礼,惹得满堂哄笑,姜念慈羞地捂脸躲了出去,原本分别的淡淡忧愁仿佛都被此刻的欢笑声冲淡了。

*

简婆子的效率很快,加上简西还要准备来年春闱的缘故,就想要在过年前把小两口的婚事给办完了。

姜念慈没有家人,在简家人看来,她既是孙女,也是孙女婿,因此简家不仅要准备彩礼,还要准备嫁妆,旁人的四书五聘,他们都一一不落要替两孩子做到。

好在现在村里人正一心讨好简家人,不用简婆子上门请求,就有好些婆子妇人主动上门帮忙,原本应该手忙脚乱的事,顺顺利利地办下来了。

对于简家人准备让简西和简婆子那个远方侄孙女结婚的事,村里人的褒贬不一。

有些人说简婆子和简刘氏的这个做法聪明,娶了一个可以拿捏的孙媳妇/儿媳妇,要是将来简西取了一个管家小姐,恐怕两代婆婆都得在儿媳妇面前矮一节。

也有人夸简家人厚道,姜念慈在简家住了三年,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和简西之间的脉脉情愫,如果简西一朝飞黄腾达就抛弃了姜念慈,恐怕她的名声会受到影响,在当地也找不到什么好人家了。

现在简西愿意明媒正娶这个远方表妹,在外人看来就是厚道重信义的表现,要不然,即便她抛弃了姜念慈,抑或是纳她做小,也不会有人替姜念慈出头,当着他的面说三道四。

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声音在说简家人糊涂,简家本就不能给简西什么助力,于是在他的婚配上,更应该考虑周全,姜念慈只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孤女,哪比得上官家千金身份尊贵,还能用母族的势力人脉帮简西在官场上疏通关系,娶了这样一个糟糠妻,恐怕是简家人做过的最错误的决定。

诸如此类的话还有很多,好在简家人忙着筹备婚礼,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些流言蜚语。

而姜念慈更是沉浸在将要嫁给简西的喜悦里,更加不会被这些外界的揣测影响心情。

*

“有趣,居然是齐国公府被抱错的那个小世子。”

此时寿王已经回到了燕都,正在王府里养伤的他翻阅着底下人送过来的资料,而他的床榻边,还坐着一个模样与他有五六分相似,却比他更为沉稳严谨的青年。

此人正是寿王的同母兄长,三皇子雍王,比起偶尔还有些跳脱的七皇子寿王,雍王给人的印象是刻板而又严肃的

“三哥,我记得,齐国公府那个小世子的风评不好吧,听说是个浑不吝的,小小年纪就收了一堆通房,每日和一群狐朋狗友混迹在斗鸡场和船坊里。”

虽然三年过去了,可还是有不少人记得当年轰动全燕京的世子错抱事件,时至今日,还有人会提及那件事。

只因为齐国公府找回来的那位嫡小姐实在不比那个假世子出色多少,攀比心重,不容人,性子乖戾……每当那位小姐出丑的时候,就会有那些和齐国公府不合的人翻出当年的旧账,讽刺齐国公夫人既不会生孩子,也不会教孩子。

上一世,因为原身不肯和亲生父母离开,厚着脸皮留在燕都的缘故,众人的目光大多集中在原身一人身上,即便齐明珠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大家也会看在更荒唐的原身的面子上体谅她童年的不幸,宽容对待,尤其后来原身缠着齐明珠想要娶她,好继续留在齐国府内,更让人对这个被命运捉弄的无辜女孩心生怜悯。

因此那个时候,齐明珠的名声尚可,谢氏也依旧是美名在外的国公夫人。

这一世,只是因为简西离开了,顿时就有很多事情不一样了。

“三哥,你说有不有趣,一个劣迹斑斑的纨绔子弟,只花了短短三年的时间,居然成了一省解元?”

寿王玩味地说道,到底是蠡南的从上到下的考官全都眼瞎了,让他一路从县试考到乡试?还是蠡南这届考生这般无用,连一个只念了三年书的纨绔子弟都比不上?

抑或是,简西真的是那样一个天才,只用了三年时间,就能达到别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高度?

“而且哥,我真的很好奇,你说那齐二,当时认出我没有?”

这是寿王最好奇的事,他或许不认识燕都的某个纨绔子弟,可作为曾经齐国公府的世子,经常出入国宴的齐桓西应该记得每一个皇子的模样。

寿王不介意简西是在认出他以后救的他,他只是奇怪自己当时自我介绍时简西的态度。

那样平静,要么,是忘了他的模样,要么,是心机足够深沉,如果是后者,寿王倒是更欣赏他了,当初他在十七岁的时候,可远没有简西这样沉地住气。

“记不记得,等他这一次进都赶考就知道了。”

雍王的心思远比这个弟弟来的深沉,因此他从这份短短的资料里看到的讯息更多。

雍王相信挫折会让人快速成长,简西因为身份骤变从此改了性情,也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可雍王真的很难相信,一个纨绔浪荡了十四年的人,可以在一瞬之间调整好情绪,然后明确目标,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