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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刚失恋,悲痛得不知东南西北,偶尔在信纸上写几句酸涩的情诗散文抒发一下悲秋伤春的心情。有人要问,为什么要往信纸上写啊?你写日记本上多好啊!

  我当时不正是一认为全世界都抛弃了自己的情伤少女吗?写信纸上,就是为了凸显这种“山盟虽在,锦书难托”的绝望情绪。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不是脑子中了文艺的毒,就是自己在装十三。

  不过我的十三装对了,我的同桌是一男生,叫鲁护镖,长得人高马大,一副气吞山河的强盗模样。初入大学,他对我这个跟黛玉附身似的女同桌没什么好感,一心在追求文学系的一才女。可那才女相当二五八万,看他总是不用眼睛,用鼻孔。

  后来,他十八般武艺全部用尽,玫瑰、吉他、下跪、偷袭、割腕、撞墙……总之,就差拉那女生一起跳崖了。再后来,他绝望地用信纸给那女生写了一封情书……结果吧,我同桌是个大老粗,将桌子上我写情诗的信纸给装了进去……

  谁知道,这一封错放的情书简直可谓神来之笔,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就在我同桌还为放错了情书和我斗气时,那女生终于冲他抛出了盈盈秋波。

  于是乎,我一战成名,变成了我们系里有名的情书大王兼名誉才女。这以后,不管谁有了心上人,保准跑到我这里来求情书一封。

  再后来,我同桌觉得我实在不该埋没在情书堆里,就鼓励我写作。大一第二学期的夏天,我在教室里写青春小说,他就光着膀子给我扇扇子,弄得我一看他的胸大肌就觉得我该转型去写色情小说。

  后来,半吊子的我恰好碰上一个新开始做青春杂志的小编辑虎阿哥,于是,我开始了比较系统的写字生涯。

  所谓“比较系统”就是终于有人肯为你发稿费了。虎阿哥给我发的第一笔稿费,是六十二大洋,就是这点银子,却让我欣喜得几天没睡好觉。

  那时候,应该说是,与钱无关,与梦想有染。

  于是当年被文字梦想冲昏脑袋的自己,在夏桐的日记上留下了QQ号,希望自己能结交一位朋友,一起在文字的道路上并驾齐驱、共同进步、共同努力!

  后来,日记的主人,也就是夏桐找到了我,将偷看她日记的我擂得头破血流……再后来,胡冬朵找到了她,和我一起将她擂得头破血流……再再后来,我们三人成为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