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安德烈与特蕾莎(第2/3页)

女仆们忙着收拾行李,把能在奥兰买到的物品全都扔下,少爷们不肯扔下衣服,100件衬衣可是要装上整整两只行李箱的。爱丽丝的衣服也不能随便扔下,不过最后还是挑出一整只行李箱的衣服扔下。

将马车精简到两辆,马找回来大部分,还有一些没找到,幸好也没有那么多马车需要拉车的马了。

傍晚之前,他们就重新上路了。

高大黑人仆人留在最后,等他们走出一段路后,将丢下的马车、强盗尸体、行李箱,全都放火烧了。他们带了很多酒,也没法全部带走,其中一部分高浓度酒就用来当做助燃剂。

拜伦回头望望马车点燃之后冒出的浓烟,不住唉声叹气,可惜了那些酒。

“好啦,别叹气了,等到了奥兰,你再买上30瓶酒好了。”爱丽丝说。

“别给他买酒了,他最近喝得有点多。”伊沃忙说。

“一点也不多!我这几年喝酒很克制了好吧?”拜伦不服的嘀咕。

霍布豪斯也说:“你是得少喝一点。”

拜伦叹气,“要是不能喝酒,人生就少了很多乐趣!”

“你的乐趣太多了。”

“人生在世,就该享受,别管有钱没钱,先享受了再说!就好比喝酒、吃好吃的。”

“还比如,安德烈,对吗?”她说。

“那当然!别说你没有觉得享受,年轻的肉体,鲜亮的青春,这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吗?”

“男人十几岁的时候不会喜欢同样年纪的女人——女孩,但等你们过了20岁,或者25岁,就会把目光放在十几岁的少年身上。”

“你敢说你不喜欢安德烈?”

“我喜欢啊,谁不喜欢美少年呢?”

“所以你就承认吧!”

“承认什么?”

“承认你也喜欢明媚的少年。”

“这是一种普遍的审美情趣好吧。伊沃,格兰特,你们喜欢安德烈吗?”

伊沃和格兰特都点头。

伊沃说:“美是一种普遍标准,美丽的人体是上帝的造物,必定是符合绝大部分人类的审美的,所以称之为‘美’。自然的风景是美的,就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也是美的,海是美的,山川是美的,富有韵律的诗句是美的,青春健美的肉体是美的,‘美’的事物能让人感到愉悦。”

“我可没让你写小论文。”拜伦笑嘻嘻的说:“上帝的造物就是留给能欣赏的人欣赏的,所以我喜欢美少年是理所当然的。”

确实没错。

“欣赏或喜欢是没错,但是——”伊沃说:“那应该算不上‘爱’。”

“为什么不能算‘爱’呢?我爱你,爱爱丽丝,爱奥古斯塔,也爱安德烈,这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你能同时爱很多人?”

“爱又不是非此即彼的,也没有限额,我可以爱你们所有人,这不难。”

伊沃皱眉,“你的爱未免太多了。”

拜伦冲他一挑眉,似乎很是得意。

*

精致的中国瓷器的茶具可以扔下,100件衬衫也可以不要,打字机和旅途中写下的文字不能丢——还有用蕾丝花边扎好的一叠家信,同样重要。

所以尽管他们扔下了很多东西,爱丽丝还是带走了打字机。

*

1810年3月的一天,雅典。

爱丽丝写完给妈妈的信,将信纸从打字机滚筒上抽出来,检查一遍拼写没错,在最后手写上自己的名字和今天的日期,折好,拿出火漆、印章,点了蜡烛,融了火漆,浇在信纸上,盖上印章。

今天一上午都在写信,桌子上很快放了一小叠封好的信。

“凯特,把信拿去邮局寄了。”

“来了!”凯特放下手里的裙子,起身过来拿了信。

寄信不难,到邮局交给工作人员,按件收费,从钱袋里摸出几枚硬币,工作人员收走所需邮费,全程可以一句话不用说。

*

他们在希腊住了快有3周。希腊大概是每个欧洲青年出国游历的必到之地,搁后世就是网红打卡旅游寻根胜地。尤其像他们这种大学生,学的不是文学就是哲学,或是历史,全都跟古希腊有密切关系,到希腊一游也就成了“追溯历史”的一环。

相对葡萄牙、西班牙的战时氛围,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的异国情调,希腊具有一种世外桃源似的恬静,具有典型地中海国家的湿润气候炎热天气,还有别的国家所没有的文化底蕴——当你随便上哪儿走走都是文化古迹,都曾经在神话传说、文学著作、人物传记里出现过,那种感觉真是非常之妙。

希腊目前并不是一个天主教或东正教主权国家,东罗马帝国灭亡后,希腊被奥斯曼帝国统治了数百年,奥斯曼帝国是伊斯兰教国家,于是现在希腊是由伊斯兰教国家控制的东正教国家。

美国独立战争不仅是英国丢掉了境外最大一块殖民地,还给其他国家的殖民地、被占领国家以激励,那些深陷在被奴役被压迫中的民族和国家,突然明白了他们是可以抗争自由的。希腊各地的反抗运动其实已经是星星之火,一直在积聚能量。

法国大革命也给了希腊人民以信心,很多外国人也会自愿投身到希腊独立运动中。

但在希腊的首都雅典,这种革命热情还不明显。

拜伦在雅典住在一位马克里夫人家,这位夫人是英国驻希腊的前领事的遗孀,马克里一家住惯了希腊,马克里夫人带着几个儿女,仍然住在原来的居所。拜伦与霍布豪斯一起借住她家的客房,爱丽丝和其他几人租了附近的一处别墅,距离不远,走路15分钟可到。

马克里家有3个年轻的女儿,年龄从15岁到12岁不等,都非常迷恋年轻俊美的拜伦,拜伦也对三姐妹产生了爱恋之情,他尤其喜欢最小的名叫特蕾莎的女孩。

不过就像他爱着安德烈一样,他与特蕾莎也没有什么过于亲密的举止,他的爱情更多的像是对“美”的欣赏,青春鲜美肉体的本能吸引力。

特蕾莎是很美的,刚刚开始发育,第二性征尚不突出。那种美丽就像是玫瑰花蕾,你知道她盛放的时候会美艳绝伦,但现在,她所有的美丽仍然收敛在少年的瘦削身体里。

拜伦这种人注定是多情的,但又很无情。比如他们取消了突尼斯的行程,从阿尔及尔直接乘船前往热那亚,横穿意大利半岛,没有去罗马,而是去了威尼斯,在威尼斯住了两周,然后从威尼斯乘船到了阿尔巴尼亚,从阿尔巴尼亚走陆地进入希腊,到了雅典。

于是拜伦并没有提出要去罗马,去跟安德烈见面,只是给他写了几封信。

一行人里,霍布豪斯是拿主意计划行程的那个人,男人们因为绅士风度,总是很照顾爱丽丝,但实际上,最受宠的居然是拜伦,拜伦想去哪儿他们就去哪儿,他才是决定行程的那个人,霍布豪斯可以说对他十分宠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