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4/4页)

自己没动手,仇人却死了,李富心中说不出的畅快,可同命相怜之下,又觉得老实巴交的李青莲夫妇为了此人入狱忒不值得,便主动提出帮他们处理尸体并遮掩。

都是同村人,李青莲也是认得李富的,两边回过神来一合计,王秀才暂且留在家里安抚女儿,力气更大一些的李青莲和李富两人趁着夜黑无人,偷偷将尸体运到花溪村……

李青莲哭诉道:“那李春不是个人,我虽是他的亲姐姐,却也动辄打骂,我和相公又打不过……这也就罢了,我们本想着忍到两位老人家百年之后就搬离此地,谁成想,那畜生竟,竟连自己的外甥女也不放过!”

“她才六岁啊!”

“那畜生前几回来便眼神不对,有一回我们一个错眼没看住,他就对槐花动手动脚,我与相公气急了,接连几次都撵他出去!可不曾想他这回又来了,还借着酒劲打我和相公,意图对槐花不轨!”

李青莲哽咽着说不下去,王秀才拍了拍她的手,颓然道:“娘子被他打的昏了头,半天爬不起来,我身为人夫,不能保护妻子;身为人父,不能保护女儿,枉读圣贤书,实在忍无可忍,什么都顾不得了,便扑过去狠狠推了他一把,谁知,他,他竟就这么磕死了。”

虽然是满腔恨意,可杀人这种事实在不同寻常,说到最后,王秀才也是面色惨白。

“后面李大哥意外冲进来,我们本以为要完了,可谁知他竟主动帮忙遮掩。又说尸体留在王庄必定惹人怀疑,到时候我们就跑不了了。可若是丢在花溪村就不同了,他虽是嫌疑最大的,可毕竟没动手,谁也找不出切实的证据。而李春又是个恶贯满盈的,如此一来,或许最后便会成一段无头公案……”

尽管早就知道李春做过的大小恶事罄竹难书,可当大家亲耳听到苦主的哭诉,还是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他竟连六岁的外甥女都不放过!

郭仵作十分动情,以袖拭泪,唏嘘道:“真是造化弄人啊。”

晏骄也是感慨,“希望大人能酌情定罪。”

稍后,庞牧又命人带李富上堂,准备进一步核实。

李富刚一上来就看见李青莲夫妇,先是一怔,继而跌足大叹,“你们为何要来!”

王秀才结结实实朝他磕了个头,“李大哥高义,我们却不能任您自己应付这些,已经是都招了。”

连日来,他们一直战战兢兢,事发后更是寝食难安,稍有风吹草动便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

一直到三天前,听说李富被叫去了,夫妻二人便如迎来当头一棍,只觉好日子到头。

后来见李富一直未曾被放回,外面又有风言风语的说他便是犯人,夫妻二人彻底慌了,觉得不能拖累旁人,便决定投案自首。

堂上一时无人说话,只听见李青莲断断续续的抽泣声。

良久,庞牧叹了口气,“若你们当时便来投案自首,又哪里来的这诸多波折?你们可知律法中有一条,说的便是此等情况,言明杀之无过?”

三人俱是一愣,齐刷刷抬头看去,满脸都写着“竟然是这样”?

晏骄叹了口气,这就是法盲的弊端啊!

别说古代各领域的信息流通不畅,哪怕就是通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呢,普通民众对于基本法律的了解方面也有相当的空白,以至于走了许多冤枉路。

就连文化程度最高的王秀才也是呐呐无言,过了好一会儿才面色如土的道:“这,这”

他虽读书,可从未翻看过律法,故而对此当真一无所知。

几人只知杀人偿命,当时见李春已死便慌了手脚,哪里还顾得上其他的?

庞牧又唏嘘道:“虽杀之无罪,可你三人却抛尸在后,又知情不报,并做伪证,本官不可坐视不理。”

本以为峰回路转,可一听这话,王秀才等人刚有点指望的心又凉了半截。

李青莲忍不住再次伏地大哭,“都是我拖累了你们!若不是我有这么个弟弟……大人,您要杀就杀民妇吧,放过他们啊!”

王秀才也跟着掉了许多泪,又拉着妻子的手道:“娘子不必自责,事已至此,多说无用,人是我杀的,你,唉,日后你若遇见值得托付终生的厚道人,便,便带着槐花改嫁吧!”

说完,便泪如雨下。

堂上众人也十分动容。

待哭声稍住,庞牧这才拍了下惊堂木,肃声道:“堂下犯人听判!”

三人忙哽咽着跪直了,只眼泪还是止不住的掉。

“本月十五,死者李春醉酒后闯入主犯王德、从犯李青莲家中,肆意逞凶,意图不轨,你二人奋力反抗无果,王德为救妻女,情急之下狠推李春,李春顺势磕死。情急之下,你三人抛尸在前,毁灭证据、合作伪证在后,本官现判你三人扫街一月,并将本案通报各处,以儆效尤,你三人可服不服?”

此言一出,上到晏骄、郭仵作等人,下到王德、李青莲、李富,俱都齐刷刷看过去,无人能发一言。

庞牧又拍了下桌子,“服是不服?”

王德三人面面相觑,浑身颤抖,都是不敢相信。

良久,三人这才重新拜倒在地,洒泪泣道:“服。”

“多谢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