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友于(第3/4页)

又过了两年,曾家兄弟都害怕曾成,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这时曾孝四十六岁,生下五个儿子:老大继业、老三继德,是长妻生的;老二继功、老四继绩,是小老婆生的;还有一个是丫环生的,名叫继祖。五个儿子都长大成人,效仿父亲从前的行为,各自结为一派,每天互相争斗,曾孝也不能制止他们。只有继祖没有兄弟,年纪又最小,那些兄长都可以呵斥辱骂他。继祖的岳父家临近三泊,一次他去岳父家,绕道去看叔叔友于。他一进门,就看见叔叔家的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正在弦歌诵读,非常融洽快乐,继祖很是喜欢,在友于家住了很久也不说要回去。友于催促他,他苦苦哀求要寄居在这里。友于说:“你的父母都不知道你在这里,我难道舍不得供你吃喝吗?”继祖就回家去了。过了几个月,继祖夫妻去给岳母拜寿。他告诉父亲说:“儿这次一走就不回来了。”父亲问他怎么回事,继祖便把想住到叔叔友于家的想法说了出来。曾孝担心自己和友于有夙怨,怕继祖难以在友于家长住。继祖说:“父亲顾虑得太多了。二叔是个圣贤人。”便走了,带着妻子一起来到三泊。友于收拾屋子让他们居住,将他当作自己的儿子看待,让他跟自己的长子继善一起读书。继祖最聪慧,在三泊住了一年多,进入了云南府学为生员。他和继善闭门苦读,继祖读书又最刻苦,友于很喜爱他。

自从继祖搬到三泊居住以后,留在家里的兄弟更加不能友善相待。一天,稍微话不投机,继业就辱骂庶母。继功大怒,将继业杀死了。官府把继功抓了起来,对他施以重刑,几天后,继功就死在监狱里。继业的妻子冯氏还是每天以骂代哭。继功的妻子刘氏听了,大怒说:“你家的男人死了,谁家的男人活着呢!”说完,持刀冲进去,把冯氏杀死了,自己也跳井而死。冯氏的父亲冯大业,痛悼女儿死得凄惨,便带领冯家子弟,将兵刃藏在衣服里面,到曾家去捉曾孝的妾,把她拖到道上脱光衣服打她,羞辱她。曾成大怒道:“我家死人如麻,冯家为什么还要来闹事!”大吼一声,杀了出去。曾家子弟都跟在他后面,冯家的人都被吓跑了。曾成首先捉住冯大立,割掉了他的双耳,他的儿子上来救护,曾继绩用铁棍横扫,打断了他的双腿。冯家的人个个都被打伤,一哄而散。只有冯大立的儿子还躺在路边,曾成用胳膊夹着他,送到冯村就回来了。然后,曾成就叫继绩到官府自首,冯家的状子也到了。于是,曾家的人都被收进监狱。只有曾忠一个人逃走了,他来到三泊,在友于家门外徘徊。恰好友于带着一个儿子一个侄子参加乡试回来,看见曾忠,吃惊地说:“弟弟怎么会来了?”曾忠还没说话就先流泪,挺直身子跪在路边。友于握着他的手把他拉进屋,问明了情况,大惊说:“这可如何是好!一家人不和睦,我早就知道会有大祸临头。不然的话,我怎么会逃到这里来呢?但是我离开家很久了,与县令没有交往,现在即使匍匐在地前去求情,也只是自取其辱罢了。不过,只要冯家父子伤重不至于死,我们三个人中有人幸运地考中,或许这场灾祸可以稍有缓解。”友于便留曾忠住下,白天和他一起吃饭,晚上和他一起睡觉。曾忠很感动又很羞愧。在友于家住了十几天,他见友于叔侄亲如父子,堂兄弟间像亲兄弟一样和睦,不由凄凉地流下眼泪说:“今天我才知道,以前真不是人。”友于很高兴他能幡然悔悟,兄弟相对,不由心酸。不久,报喜的来报友于父子同时登第,继祖也中了副榜,一家人欢天喜地。友于第二天没有去参加庆祝高中的鹿鸣宴,而是先回家扫墓。明代后期最重视科举,冯家人得知曾家一门三人都考中了,气焰有所收敛。友于便找亲戚朋友赠送给冯家钱财粮食,又出钱帮他们治伤,那场官司也就平息了。

全家人都流着眼泪感激友于,恳求他搬回家来。友于便和兄弟们焚香发誓,让他们各人反省自我,改过自新,然后就搬回家来。继祖想跟着友于,不愿回自己的家。曾孝于是对友于说:“我没有德行,不应该有光宗耀祖的儿子。兄弟你又善于教人,让他暂且做你的儿子吧。日后他有了一点儿进步,可以再赐还给我。”友于答应了他。又过了三年,继祖果然中了举人。友于让他搬回自己的家,继祖夫妻痛哭流涕而去。没几天,继祖才三岁的儿子,逃回了友于家,藏在伯父继善的屋里,不肯回家,捉回去就又逃出来。曾孝就让继祖搬出来住,和友于家做邻居。继祖在院墙上开了门通到叔叔家,两家互相来往像一家人似的。这时,曾成渐渐老了,家里的事情都由友于决定。从此,曾家一家和睦,称得上是孝悌友爱。

异史氏说:天下唯有禽兽才只知道母亲不知道父亲,怎么知书达礼的人家往往会犯这样的错误呢!家庭的道德品行,对于后代子孙的影响浸润,一直渗透到骨髓里。古人说:父亲是强盗,他的儿子一定会行劫,这是由弊病流传造成的结果。曾孝虽然不仁,他得到的报应也够惨的;可最后他自己也能知道缺乏德行,把儿子托付给弟弟友于,怨不得他有一个深思远虑、居安思危的儿子。如果要说起因果报应,好像有点儿迂腐。

  1. 【注释】

  2. 昆阳:州名,在今云南省中部,明清时属云南府,后并入今之晋宁县。
  3. 瀋:汁水。
  4. 嫡配:原配妻子。
  5. 宽譬:宽慰、解说。
  6. 申黜:申报郡府,革除功名。
  7. 负荆:指谢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闻之,肉袒负荆,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荆,荆条、荆杖。
  8. 不为服:不为服孝。服,旧丧礼规定穿戴的丧服;也指居丧。
  9. 合厝(cuù挫):合葬。指与其父合葬。
  10. “‘期(jī基)’且不论”二句:意思是期服之亲尚不为礼,功服之亲还奔什么丧。期,期服,齐衰服丧一年,凡祖父母、伯叔父母、庶母死亡用之。功,功服,又分大功、小功。大功服丧九月,小功服丧五月,以用于稍疏于期服的亲属。孝妻为仁、义之嫂,当服小功丧。
  11. 让:责备。
  12. 怙(hù户)弟恶:意为放任弟弟为恶。怙,这里有纵使、放任的意思。
  13. 夹次:夹葬时,哀祭者的位次。
  14. 创甚:伤势严重。
  15. 签拘;发签拘传。
  16. 敲楚:杖击;殴打。
  17. 辱侵母讳:怠为指名道姓地辱骂仁、义之母。讳,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