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第4/9页)

(二)有关境界的一些其他问题

对“境界”这一批评术语之含义有了上述的基本认识后,我们才可以对《人间词话》中与“境界”有关的一些其他问题分别加以进一步的讨论。首先我们所要讨论的乃是“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的问题。在《人间词话》第三则中,静安先生曾提出二者间的不同说:

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无我之境也。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

又于第四则中补充说明二者之不同云:

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

关于静安先生提出的这种“有我”、“无我”之说,过去也曾引起过不少争论。有人以“同物”和“超物”来解释“有我”和“无我”,例如朱光潜在其《诗论》一书的第三章“诗的境界——情趣与意象”中,就曾特别提出王氏的“有我”、“无我”之说,以为王氏“所指出的分别,实在是一个很精微的分别,不过从近代美学观点看,王氏所用名词似待商酌”。于是朱氏乃提出了“同物之境”和“超物之境”的说法。他以为:“所谓‘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就是近代美学的所谓‘移情作用’。”又加以解释说:

“移情作用”的发生是由于我在凝神观照事物时,霎时间由于物我两忘而至物我同一,于是以在我的情趣移注于物,换句话说,移情作用就是“死物的生命化”或是“无情事物的有情化”。

这种境界,依朱氏之意当叫做“同物之境”。至于“无我之境”,则朱氏以为乃是:

诗人在冷静中所回味出来的妙境,就没有经过移情作用。[20]

这种境界,依朱氏之意当叫做“超物之境”。

从以上的叙述来看,我们不能不称赞朱氏所提出的实在也是一个“很精微的分别”。不过如以朱氏的“同物”与“超物”来解说王氏的“有我”与“无我”,却实在并不切合。这我们只需举出一些例证来,就足可得到证明。如王氏所举的“有我之境”的两个例子:“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与“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前一例的“泪眼”二句,还可以勉强解作诗人把“花”亦视为“有情”乃是由于“移情作用”,所以得称为“同物之境”。然而后一例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则其中实在看不出什么明显的作用,作者也未曾把“杜鹃”、“斜阳”视为有情,则如何能说是“同物之境”?而这两个例子在王氏理论中却都同属于“有我之境”,可见朱氏所说的“同物之境”,实在并不同于王氏所说的“有我之境”。再则王氏于《人间词话》第四则论及“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之形成及其表现于作品中之过程时,曾特别提出前者乃是“于由动之静时得之”,而其感受则是“宏壮”之感。可是朱氏在《诗论》中所举的“同物之境”的例子,如“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则虽把“数峰……生命化”,视其为“有情”,却实在看不出其中有什么“由动之静”的过程,也体会不出什么“宏壮”的感受。由此可见朱氏所说的“同物”及“超物”之境,与王氏所说的“有我”及“无我”之境,实在乃是并不相同的。

此外还有人以“主观”与“客观”来解释“有我”与“无我”。例如萧遥天在其《语文小论》中即曾云:“王氏的有我,以我观物,似乎是主观的;无我,以物观物,似乎是客观的。”[21]又因王氏在《人间词话》第三则中曾说:“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于是遂认为:“王氏把无我之境(按;即萧氏所谓客观的作品)排为文章最高的境界。”[22]然而萧氏在这样解说后却马上发现了一个矛盾的地方,因为在《人间词话》中,静安先生原来还曾有一则词话论及“主观”与“客观”,说:

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所短处,亦即为词人所长处。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水浒传》、《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

于是萧氏乃批评静安先生说:

他一面扬无我(客观)抑有我(主观),一面又扬主观(有我)抑客观(无我),恰好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23]

殊不知王氏所说的“有我”与“无我”,本来就不同于“主观”与“客观”,萧氏认为矛盾者原来完全是由于他自己把“有我”“无我”错误地解作“主观”“客观”而产生出来的。

从上面的讨论,我们已可看出王氏所说的“有我”与“无我”,实在既不同于朱氏所说的“同物”与“超物”,也不同于萧氏所说的“主观”与“客观”,那么王氏所说的“有我”与“无我”,其含义又究竟如何呢?要想解答此一问题,我们便不得不回过头来对王氏自己为这两个概念所下的解说作一探讨。当王氏论及这两个概念时,有几点界说是极可注意的。其一是:“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其二云:“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这两段话是了解“有我”与“无我”之境的关键,此处我们先从“优美”与“壮美”之性质来下手探讨。

我们在前一节讨论静安先生的杂文时,已曾论及他因受康德及叔本华哲学之影响所形成的美学观念。在其《叔本华哲学及其教育学说》一文中,曾述及“优美”与“壮美”之区别云:

今有一物令人忘利害之关系而玩之而不厌者,谓之曰优美之感情。若其物直接不利于吾人之意志,而意志为之破裂,唯由知识冥想其理念者,谓之曰壮美之感情。

经由此种观念,再来看他所揭示的“有我”、“无我”之说,我们就会了解他所说的“有我之境”,原来乃是指当吾人存有“我”之意志,因而与外物有某种对立之利害关系时之境界;而“无我之境”则是指当吾人已泯灭了自我之意志,因而与外物并无利害关系相对立时的境界。我们可以试取他所举的例证来作为这种解说的参考。他所称为“有我之境”的词句,如“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便都可视为“我”与“外物”相对立,外界之景物对“我”有某种利害关系之境界。至于他所称为“无我之境”的词句,如“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便都可视为“我”与“外物”并非对立,外界之景物对“我”并无利害关系时之境界。在“有我之境”中,“我”既与“物”相对立,所以是“以我观物,故物皆著我之色彩”。在“无我之境”中,则“我”与“物”已无利害相对之关系,而与物达到一种泯然合一的状态,所以是“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不过无论是“有我之境”或“无我之境”,当其写之于作品中时,则又都必然已经过诗人写作时之冷静的观照。“无我之境”既原无“我”与“物”利害关系之对立,自开始就可以取静观的态度。所以说:“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至于“有我之境”,则在开始时原曾有一段“我”与“物”相对立的冲突,只有在写作时才使这种冲突得到诗人冷静的观照,所以说:“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又因在“有我之境”中,既有“物”“我”利害之冲突,所以其美感乃多属于“宏壮”一类;而在“无我之境”中,既根本没有“物”“我”对立之冲突,所以其美感乃多属于“优美”一类。由此可知,静安先生所提出的“有我”与“无我”两种境界,实在是根据康德、叔本华之美学理论中由美感之判断上所形成的两种根本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