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论喜欢受到赞美及喜欢值得赞美,并论害怕受到谴责及害怕应受谴责(第5/6页)

赞美与谴责,显示别人对我们的品行实际有什么样对应的感觉;值得赞美与应受谴责,则是指别人对我们的品行自然应当有什么样对应的感觉。喜爱赞美,就是渴望我们的同胞对我们产生好感。喜爱值得赞美,就是渴望使我们自己成为那些好感的适当对象。到此为止,这两种心理因素彼此相关与近似。在害怕谴责和害怕应受谴责间,也有同样的相关与近似。

一个渴望做出,或实际做出某一值得赞美的行为的人,大概也会渴望得到那行为该得的赞美,有时候也许还会渴望得到比该得的更多的赞美。这两种心理因素在这场合是混合在一起的。前一种心理因素对他的行为的影响究竟有多大,而后一种心理因素的影响又有多大,也许往往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对别人来说,则必定几乎总是如此。那些打算把他的行为的价值贬低的人,主要或完全把他的行为归因于他纯粹喜爱赞美的心理,亦即,归因于他们所谓的纯粹虚荣心。那些有意对他的行为给予较正面的评价的人,主要或完全把他的行为归因于他喜爱值得赞美的心理;亦即,归因于喜爱人类的行为中那种真正高尚与尊贵的成分;归因于,不单是喜爱得到其同胞的赞美与嘉许,而是喜爱值得其同胞的赞美与嘉许。旁观者的想象投射在他的行为上的色彩,究竟是前一种还是后一种,取决于旁观者个人的思考习惯,或取决于旁观者对他怀有好感或恶感。

有些脾气不好、愤世嫉俗的哲学家,在批判人性时,做法就像某些脾气暴躁的人在批判彼此的行为时往往会做的那样:他们把每一项应该归因于喜爱值得赞美的行为,全都归因于喜爱赞美,亦即,全都归因于他们所谓的虚荣心。我在下面将有机会说明他们的一些理论,因此,我在这里不想停下来讨论它们[19]。

很少有人能够在他们自己私密的心里完全相信,他们已经达到了或做到了他们所以对他人感到钦佩并且认为值得钦佩的那些品性或行为,除非在同一时候,他们具备那些品性或做成那些行为的事实获得普遍的承认,或者换句话说,除非他们实际得到了他们认为他们的品性以及行为应该得到的赞美。然而,在这方面,人们彼此的差异相当显著。有些人似乎不在乎别人赞美他们,只要他们在自己的内心里完全相信自己已经达到了值得赞美的境地。其他人看起来却比较不关心自己是否值得赞美,而比较关心别人是否赞美他们。

不会有人完全满意,或甚至勉强满意他自己的所作所为避开了一切应受谴责的过失,除非他也实际避开了人们的谴责或非议。有智慧的人也许往往会忽视别人的赞美,甚至在他最应该受到赞美的时候。但是,在所有影响重大的事情上,他一定会极其小心谨慎地尽力节制他的作为,以便不仅要避免犯下任何应受谴责的过失,而且也要尽可能避免被任何人怪罪谴责。他绝不会为了避免他人的谴责而做出任何他觉得应受谴责的事情,譬如,疏忽任何他应尽的责任,或错过任何机会去做任何他觉得实在值得大大赞美的好事。但是,虽然有这些修正限制,他还是会极其焦虑谨慎地避免遭受谴责。对是否受到赞美,即使是在行为该受赞美的场合,露出焦虑不安的样子,通常只是某一程度的性格软弱的标志,很少是具有大智慧的标志。但是,在想要避免沾惹任何谴责或非议的阴影上身的那种焦虑当中,也许没有任何软弱的性格,而往往有最值得赞美的精明审慎。

西塞罗[20]说:“有许多人藐视赞美,不过,却为了不公正的谴责而伤心难过至极;这实在非常矛盾。”然而,此一矛盾现象似乎是建立在一些最不可能改变的人性原理上。

无所不知的造物主就这样教导人,要他尊重同胞们的感觉与批判;要他在他们赞许他的作为时,或多或少地觉得快乐,并且要他在他们非议他的作为时,或多或少地感到痛苦。他使人成为(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人类直接的审判官;在这方面,就像在其他许多方面那样,他仿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他,并且指派他在这世界上担任他的代理人,要他监督他的同胞们的行为。而他的同胞们也天生被教导,要承认他被赋予的这种权威与审判,要在被他责备时,或多或少地感到羞愧难过,并且要在被他赞美时,或多或少地觉得高兴。

但是,虽然人被这样命为人类直接的审判官,他不过是被命为初审的审判官而已;他的判决可以被上诉到某个地位远为崇高的法庭,亦即,上诉到自己的良心所主持的法庭,上诉到假想中的那位公正且充分了解情况的旁观者所主持的法庭,上诉到他们胸怀里的那个人,那个在他们内心里审判与裁决他们的行为的大法官所主持的法庭。这两个法庭的审判权威所赖以建立的原理,尽管在某些方面相关且近似,然而,实际上却是分明不同的。外面的那个人所拥有的审判权威,完全基于我们喜爱实际的赞美,以及厌恶实际的谴责。里面的那个人所拥有的审判权威,则是完全基于我们喜爱自己值得赞美,以及厌恶自己应受谴责,亦即,基于我们渴望具备或做出我们所以对他人感到敬爱与钦佩的那些品性与行为,以及基于我们害怕具备或做出我们所以对他人感到厌恶与鄙视的那些品性与行为。如果外面的那个人为了我们未曾做过的行为,或为了未曾影响过我们的动机而赞美我们,那么,里面的那个人就会立即贬抑这种毫无根据的喝彩可能会导致的那种骄傲与陶醉的心理;他会告诉我们说,如果我们接受了我们知道我们不应受的赞美,那就会使自己成为可鄙的人。相反,如果外面的那个人为了我们未曾做过的行为,或为了未曾影响过我们的动机而谴责我们,那么,里面的那个人也会立即纠正这种错误的评判,并且使我们安心相信,我们绝非那种如此不公正地加诸我们身上的谴责的适当对象。但是,在这场合,以及在其他某些场合,里面的那个人有时候仿佛是被外面的那个人的疾言厉色给吓呆了似的。有时候朝我们身上倾泻而来的谴责,声势宛若排山倒海,把我们分辨什么是值得赞美以及什么是应受谴责的自然感觉能力,似乎全给震慑得痴呆麻痹了。这时,里面的那个人所做的那些判断,虽然也许不至于完全扭曲变形或颠倒黑白,然而,那些判断的坚定稳固往往会受到如此剧烈的撼动,以至于它们确保我们内心宁静的自然功效往往会大部分遭到摧毁。如果我们的同胞们好像全都大声怒斥我们,我们将几乎不敢赦免我们自己。如果所有真实的旁观者全体一致并且激烈地做出不利于我们的评判,则即便是假想中的那位公正旁观我们所作所为的人,当他要做出于我们有利的评判时,似乎也将满怀畏惧与踌躇,因为那些真实的旁观者的眼睛与立场正是他在评判我们的行为时想要尽力采纳的。在这样的场合,胸怀里的这个半神半人的旁观者,看起来像是某些诗人笔下的那些半神半人那样,虽然含有部分神的血统,不过,却也含有部分人的血统。当他的评判坚定稳固地接受那种分辨什么是值得赞美与什么是应受谴责的感觉指挥时,他的举动似乎与他身上的神的血统相配。但是,当他默默地忍受自己被无知与软弱的旁观者的批判声给吓呆了时,他便泄露出他与人类的血缘关系,他的举动也就似乎比较合适他身上属于人的那一部分血统,而比较不合适神的那一部分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