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6/12页)

哈格尔把一只鞋重新穿上,然后把手伸进她在窗户上搞的那个洞,转动窗钩。把窗户提起来花了她最长的时间。她用一条腿支撑着体重,把身体跨出栏杆,斜斜地悬着。窗户在边框上歪歪扭扭地向上滑。

奶娃不去看。汗水从腋窝流出,经过体侧,聚集到腰背。然而恐惧已经离开了他。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旭日似的;吸收着全世界的能量,充实自己的意志。用意志力置她于死地。要不她会杀死我,要不她会倒地而死。要么让我按自己的主张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要么让我为此而死。如果我该活着,那我就希望她死。二者必居其一。要么是我,要不就是她。听天由命吧。

死,哈格尔。死。死。死。

可是她没死。她爬进了房间,走到小小的铁床跟前。手中拿着一把杀猪刀。她把刀举过头顶,重重地朝着衬衫领上裸露的光滑颈肉猛地一落。刀子碰到他的锁骨,向肩部滑了过去。皮肤上划开的一个小伤口开始流血。奶娃猛地抽搐了一下,但是既没挪动胳膊,也没睁开眼睛。哈格尔又一次举起了刀,这次用的是双手,可是却没法让手落下来。也许她想让手落下来,可肩关节不肯动一动。十秒钟过去了。十五秒。麻木的女人和僵化的男人。

在第三十秒钟时,奶娃知道他已取得了胜利。他挪开胳膊,睁开了眼睛。他的目光移到她僵直、高举的手臂上。

在她看到他的面部时,她心想,哦,我已经忘记了他是多么英俊。

奶娃坐了起来,又把两腿在床边一摆,站到了地上。

“要是你这么举着你的双手,”他说,“然后直直地往下一扎,又直又快地一扎,你会把刀子咔嚓一声插到你的下身里去的。你为什么不那么干一下?那样一来,你的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他点了点她的脸蛋,在她大睁着带着恳求目光、黑黑的、空洞的两眼前转身走了。

她就这样站了好长时间,而别人找到她用了更长的时间。尽管他们能够猜到她会在那儿。如果有谁有一阵子找不到她,就会猜的。现在连露丝也知道了。一周之前,她从弗雷迪那里听说,哈格尔在半年之内曾经六次试图杀死奶娃。她盯着他的金牙说:“哈格尔?”她有好多年没见到她了;她这一生中只到派拉特家中去过一次——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哈格尔?”

“哈格尔。真的是哈格尔。”

“派拉特知道吗?”

“她当然知道。每回都要抽她一顿,可是根本不管用。”

露丝放心了。她刚才曾有过一种想法,认为这个赋予她儿子生命功居首位的派拉特,现在却注定要眼瞅着他死了。但随着这阵放心接踵而至的,却是一种刺痛,因为奶娃没有亲口对她讲。再仔细一想,已经有好几年,奶娃什么事都不跟她讲了。对她来说,她的儿子从来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独立的、真正的人。他始终是一种感情。因为她一直如此绝望,以致对丈夫撒谎,让他跟她生下了这第三个孩子。她生的这儿子首先来自她所切望着的和麦肯之间的感情纽带,把他们夫妻联结在一起、从而恢复性生活的纽带。即使在他出生之前,他也是一种强烈的感情——一种对派拉特拿来让她搅进雨水,放到食物中去的龌龊的灰绿色粉末的感情。然而,麦肯从性催眠的几天狂热之中清醒过来了,之后,他发现她已怀孕,就想方设法使她流产。后来,由于麦肯灌了她半盎司蓖麻油,由于她坐到了刚倒出滚水的热锅上,由于用肥皂水灌了肠,由于一根毛线针(只是针尖插进了她,她蹲在厕所里,暗自流泪,害怕那个在门外走动的男人),最后由于他用拳猛捣她的肚子(当时她正要收拾他吃早餐的盘碟,他一眼看见她的大肚子,就挥拳猛揍),胎儿成了使她厌恶的东西。她跑到城南去找派拉特了。她从来没在那个地段走过,可知道派拉特住的那条街,只是不认识门。派拉特既没有电话,门口也没有门牌号码。露丝向过路人打听派拉特住的地方,有人指给她一幢狭窄的棕色房子,从没铺路面的街道边上缩进去。派拉特正坐在一把椅子上;丽巴在用一把理发剪给哈格尔剪头发。那是她第一次见到哈格尔,当时有四五岁的样子,圆圆的脸蛋,梳着四条长辫,两条犄角般地翘在耳朵上,两条尾巴似的拖在脖子后。派拉特安慰了露丝,给了她一只桃子。露丝吃不下,那绒毛使她想吐。派拉特听了露丝的叙述,就让丽巴到商店去买回一盒“南船星座”牌的玉米淀粉。她撒了一点在手上,递给露丝。露丝顺从地一把抓过来放到嘴里。她刚一尝到淀粉,觉出嘴里那种嘎吱作响的劲头,立刻就再要,到离开以前,吃了整整半盒。(从那以后,她就吃起玉米淀粉、爆冰、坚果。有一次她一时兴起,竟然把一小撮沙砾扔进嘴里。“只要想吃,你就要吃胎儿要吃的东西,”派拉特说,“别让他因为你不给他吃,生到这个世界来饿得慌。”露丝总也嚼不够,她的牙馋得要命。就像猫总要抓东西一样,她到处找吃起来嘎吱嘎吱响的东西,要是没有,就自己磨牙。)

嘴里嚼着玉米淀粉,露丝让派拉特领她走进卧室,那女人当场给她做了一副紧腹带——在腿裆处很紧——把她裹起来,并且嘱咐她要一直带到第四个月,还要“别理睬麦肯,也别让任何东西顶撞你的子宫”。她又告诉她不必担心。麦肯不会再来打扰她;她,派拉特,会过问这事的。(几年之后,露丝听说派拉特在麦肯办公室的椅子上放了一个娃娃。那是一个男娃娃,两腿间插着一根小小的涂了颜色的鸡骨头,肚皮上画了一个小圆圈。麦肯把这娃娃从椅子上一把打掉,用码尺把娃娃拨到厕所,泡到酒精里用火烧掉,火还没烧到娃娃身子里填的稻草和棉花之前,点着了几处地方。可是他肯定记得那圆圆的、火红的肚皮,因为从那以后他再不招惹露丝了。)

她站在雪地里,脚上是绒玫瑰花,头上方有一个长着蓝翅膀的男人。次日,小孩出生了。当她给他喂奶的时候,她认为他是个漂亮的玩具,一次暂时的休息,一种精神的涣散,一种肉体的愉快——直到弗雷迪(又是弗雷迪)一次偶然撞见她;从那以后,他就不再是她的绒布娃娃。他成了一马平川,就像电影里那些印第安人和牛仔一般,她和她丈夫在这块平原上战斗。双方都为对方的价值所迷惑,都意识到自身的纯洁而为自己眼中对方的痴呆所激怒。她当然是其中的印第安人,把她的土地、她的习俗、她的完整丢失给了牛仔,从而变成了一张四脚叉开的脚凳,只能紧紧抓住小小的不相干的挑衅,听凭命运的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