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曾侍候过英国国王(第4/5页)

当海尔·塞拉西边鞠躬边告别离去时,所有客人也都跟着鞠躬,两国的将军们互换勋章,互相佩戴。政府官员们则将星徽别在燕尾服的一侧,将皇帝赐给的绶带挂在胸前。而我,这个最小的小人物,莫名其妙地被人牵着手,领到皇家大臣面前,他为我的出色服务而握着我的手,并将一个虽然价值最低,但个儿却最大的勋章和蓝色绶带挂到我身上,以表彰我为阿比西尼亚皇帝效劳的功勋。我因燕尾服上披着这条别有勋章的蓝色绶带,不好意思地垂下了眼睛。大家都很羡慕我。我看到最眼红的是饭店总领班什罗贝克。这个勋章本该由他得,看到他那眼神,我真恨不得立即将那勋章转给他,因为再过几年他就要退休了。也许他等着的正是这个哩!因为有了这个勋章,他完全可以在克尔科诺谢山麓或捷克天堂开个旅馆,开个阿比西尼亚皇帝勋章得主饭店。可是新闻记者们只给我拍了照,写下了我的名字。于是,我就这样挂着勋章佩着蓝绶带收拾着餐具,将它们送到厨房里。我们一直工作到深夜。洗碗女工们在化装成厨师和服务员的密探监视下,洗完三百套金刀叉。斯克希万涅克先生在那位总领班什罗贝克的协助下,数了一遍这些刀叉之后,不得不再来第二遍、第三遍。我们老板又亲自数了一遍喝咖啡用的小匙子,数完他脸都白了,因为少了一只小匙。他们又数一遍,然后一块儿商量着什么。我看到什罗贝克在老板的耳朵旁小声说了几句,两人的表情都显得很惊讶。借来的服务员们已经洗涮完毕,现在连他们也都到备餐室去了,因为剩下的菜多得不得了。后来,连厨师、女仆也走进来,大家都想尝尝这些珍稀美味佳肴。尤其是我们的厨师,他们边吃边分析、猜测,看哪种调味汁是用什么香料做成的,烧肉的步骤究竟有何等奥妙,竟然使那位在总统府专门尝味的政府顾问吃了这肉之后,兴奋得如此大喊大叫。可我却吃得很少。我发现,老板已经连看都不看我一眼了,我那颗倒霉的勋章也使他感到不高兴。我还看到那个总领班什罗贝克跟我的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在悄悄嘀咕着什么。我突然想到他们谈的什么,是关于那个小金匙的事儿。他们大概认为这个匙子是我偷的。我斟了一杯专给我们喝的白兰地,自己一杯,又倒了一杯,端着它走到我那位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的领班那儿,看他是不是在生我的气。我叫了他一声,对他说,我阴差阳错得到了这枚勋章,其实应该由什罗贝克领班或由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或者由我们老板来得这枚勋章。可是,谁也没听我讲话,我甚至还看到,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正盯着我的领结看。他看得那样聚精会神,使我联想起几天前,他打量我那条蓝点儿白领带的眼神。那是我没经允许从客人丢在我们饭店、挂在衣柜里的领带中挑出来的。我从领班先生眼里读到:既然我能不经允许去拿这条领带,怎么能不去拿那个金匙子呢?这个小匙是我最后从阿比西尼亚皇帝的桌子上收进厨房去,直接扔在洗碗池里。这眼神使我羞辱得只恨没有地洞可钻。我端着自己那杯酒,原本想用它来跟领班碰杯。在这世界上他对于我来说,比皇帝本人,比总统都要更高更大。他也端起酒杯,犹豫了片刻。我一直希望他能为我得到这枚倒霉的勋章而碰杯,可这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人现在却不知道真相,他去跟那个与他年龄一般大的什罗贝克领班碰了杯,而且再也没看我一眼。我端走自己这杯斟满的酒,将它一口饮尽。我开始发烧,我又喝了一杯……我拼命地跑出去,离开了我们的饭店——我原来工作过的这饭店,因为我已不想活在这世界上了。我叫了辆出租车,司机问我要去哪儿,我说让他将我送到一座森林里去,我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于是我们就开车走了。一切景象都退到我身后,先是灯光,许多许多灯光,随后只是这儿那儿偶然有盏路灯,到后来便什么也没有了,只是当出租车拐弯或掉头时才能看见一眼布拉格,后来我们便在一座浓密的森林边停车了……我付了钱,他望着我身上佩戴的勋章及蓝色绶带说,他对我如此烦恼一点儿也不感到奇怪,说他很了解这情况。好多餐厅服务员领班都曾让他将他们送到斯特罗莫芙卡林子里去散散步。我微微一笑对他说,我不是来散步的……也许我准备在这里上吊。可出租汽车司机不相信我的话,“真的吗?”他笑着说,“为什么?”“我真的没什么原因。”我对着掏出来的手绢说。司机下了车,掀开发动机罩,在那里找一阵什么,然后就着路灯的光亮交给我一根绳子,这是一根马肚带。他笑笑,将打了一个活结的绳套交给我,并笑着告诉我该怎么个上吊法……他上车之后,还打开车窗探出头来对我说:祝你上吊成功走运!然后,开车,还按了几声喇叭向我致意。汽车开出森林之前,他又按了一声喇叭……我沿着林中小道朝前走,随后在一条小木凳子上坐下。当我重新分析了一下我的处境,当我肯定地认为领班先生已不会再喜欢我时,我暗自说:我已经没法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了。我若只是像一个女孩失恋的话,还可用天涯何处无芳草来安慰自己,然而我面对的是一位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的领班。他却认为我会去偷那只找不着的小匙,尽管别人也可能把它偷走,这我怎么也想不通……我清楚地感觉到夹在我手指间的那根绳索的存在,而天色暗得我不得不伸手摸索着往前走。我摸到了树,可这都是一些小树。我只好从这座小树林子里走出来。根据林子的轮廓,我发现自己正朝着一些更加矮小的树走去,只是一片小灌木林。后来,我到了另一片林子里,可又全都是白桦树,又高又大的白桦树。我得用梯子才爬得到哪个树杈上去。这时,我才知道上吊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后来,我真的找到一片枝干长得很低的松树林,可那些老松树的枝子又低得使我只能用四肢在地面爬行。我四肢着地爬行时,我的勋章碰着我的下巴和脸,还叮当叮当响,这更加使我想起我们饭店丢失的那把金匙子。我这么四肢趴在地上待了片刻没动,又将所有的事情思索一遍,并在我这痛苦的脑子里得出如下结论:斯克希万涅克先生已经不喜欢我了,他从此不会再培养我,我们不会再一块儿打赌:哪位客人将点什么菜或不点什么菜,刚进门的某位客人是哪个民族的等等。我像那位吃了几口塞满一肚子馅儿的烤骆驼肉之后的总统府政府顾问科诺巴塞克先生一样哀叫起来……我下定决心,上吊算了。有个什么东西碰着了我的头,让我吓一大跳。我跪了一会儿没敢动弹,随后我举起双手,摸到一双鞋,两只鞋的鞋尖。我再往上一摸,摸着了两只脚踝,然后是穿着袜子的冰冷的小腿。我站起身,嗅到一个上吊人的腰部,吓得撒腿就跑。我穿过锋利的树枝杈,剐破了耳朵划破了脸,一直跑到一条小道上。我倒下了,手里拿着绳子顿时昏了过去……后来,灯光和人声将我吵醒……当我睁开眼睛,我看到了,不是看到了,而是知道了我躺在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怀里。他正抚摸着我,而我却一直在喃喃着“那儿,那儿”,他们正是在那儿找到那个救了我命的上吊的人,因为不然的话,我恐怕就吊死在他旁边了。领班先生抚摸着我的头发,擦去我脸上的血迹……我哭了,并大声喊着:“那个小金匙!”领班先生轻声对我说:“别害怕,找到了……”我问:“哪儿找到的?”他又轻声说:“因为碗池的水堵住了,于是把碗池拆开,那小匙原来塞在弯头管里……原谅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就像从前一样。”我说:“可您是怎么知道我在那里的?”领班说:是那个出租车司机后来一想可能不是闹着玩的,就回到我们饭店来问,我们的餐厅服务员中有哪个可能想上吊。这时维修工正好送来那把小匙儿。我这位曾经侍候过英国国王的领班立即意识到一定是我,就径直找到了我那里。于是,我又像豌豆回到豆荚里一样,回到了巴黎饭店。斯克希万涅克先生甚至将酒窖的钥匙交给我,仿佛想要清除那金匙事件对我的一切影响。可老板总也不能原谅我得到那枚勋章和那条绶带。他看我的那种眼神就像我根本不存在似的,尽管我已挣了多得能盖住整个地板的钱。我每三个月都将盖满整个地板的百元钞票送到储蓄所存起来,因为我想我能成为百万富翁,我得跟人家比个高低,然后我就到捷克天堂某个地方去租或者买一座小旅馆,并讨个老婆,讨个有钱的新娘,等我将我和我老婆的钱合在一起,我就会像其他饭店老板一样受人尊敬了。即使大家不会将我作为一个人来予以好评,至少得把我作为一个百万富翁、一位大饭店大旅馆的老板来看待,到时候他们就必须把我放在眼里。可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令我不愉快的事情:我虽第三次成为征兵对象,但这第三次也没当成兵,因为我个子太小,即使我使劲贿赂一番军队官员,到末了还是不肯收我。饭店里所有人都笑话我,布朗德斯先生还问过我这件事儿,于是又笑话我一通。我个子就是这么矮,我知道我到死也只能这么矮,因为我已经长不高了,即使再高一点儿,也只是因为我穿了双层底的鞋,老昂着头,仿佛我总戴着燕尾服的小衫领。只要我老戴着浆硬的高领子,就能让脖子抻长一点儿,这是我唯一的希望。还有一个情况,我已开始去上德语课,开始去看德语电影,读德文报纸了,对布拉格街上有穿着白袜子、绿短外套的学生来来往往也不感到惊讶。到后来,饭店里几乎只由我一人去招待日耳曼族客人,我们饭店所有的服务员对待德国客人的态度是,仿佛他们根本不会德语,连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本人跟德国人也只说英语或者法语或者捷克语。有一回,我在电影院一不小心踩了一位女士的脚,她开始用德语说话,我用德语向她致歉,并陪这位衣冠整齐的女士走出电影院,以对她跟我讲德语表示感谢。我还对她说:捷克人欺侮那些可怜的日耳曼族大学生的做法太可怕了,说我在民族大街亲眼看见捷克人脱下日耳曼族大学生的白袜子,还撕破了两名日耳曼族学生的褐色衬衫。她说我能正确地理解一切,说布拉格是旧帝国的领土,日耳曼族学生在街上行走和按照自己习惯着装的权利是不容剥夺的,说整个世界都对这类事儿漠不关心,还说他们的领袖不会听之任之,他把从舒玛瓦到卡尔巴迪山区所有日耳曼人都解放出来的那一天,一定会来到。这时我突然注意到,她在说这话的时候,我可以与她面面相觑地互相看着,我用不着像看别的女人那样仰着头看她。我经常为所有在我周围转来转去的女人都比我高而感到苦恼。在女人中间恰恰有那么一些彪形大个子老娘们儿,跟我站在一起时,我只能看着她们的脖子或者胸脯。而眼下我看到她的个子跟我一样小,一双绿色的眼睛闪亮闪亮,也跟我一样满脸雀斑,可她脸上的那些褐色雀斑与她的绿色眼睛非常协调。我看出来她很美,可我也注意到她也在用我看她的那种眼神看我。我身上虽有那条蓝点白底的领带,可她却在打量我的黄得跟干草一样的头发,还有那双小牛犊的眼睛,蓝色的眼睛。她还对我说,帝国里的日耳曼人非常渴望斯拉夫血统,渴望那些平原和斯拉夫人的脾性,说一千年来,不管时世好坏,都努力想与斯拉夫血统的人结婚。她还告诉我说,很多普鲁士贵族的血管里就有斯拉夫血液,这血液使他们的眼睛比其他贵族的眼睛更珍贵。我也同意了她这一说法。我奇怪她怎么能听懂我讲话,因为这不只是简单回答客人中午吃什么晚上吃什么的问题,我得跟一位被我踩了黑便鞋尖的小姐交谈。我说的是一点点德语加大部分捷克语,但我一直觉得我是在说德语,沉浸在一种日耳曼精神里。于是,我还从这位小姐这儿得知,她叫丽莎,家在赫普,是那里的一位体育教员,是当地运动委员会的游泳冠军。她解开短大衣扣子,露出别在胸前的纪念章,由四个“F”组成一个圆形,犹如四片叶子。她冲我微笑,老看着我的头发,看得我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可她给我信心,说我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浅色头发,说得我都快晕倒了。我又对她说我是巴黎饭店的餐厅服务员。我说了这一点,等着最坏的反应。可她将她的手放在我的衣袖上。她一触到我,她的眼睛便豁然一亮,使我也小吃一惊。她说她父亲在赫普开了一家名叫阿姆斯特丹城的饭店。我们还商量好一起上电影院去看《四分之三节拍上的爱》。她来的时候,头戴一顶蒂罗尔帽子,身穿我从小就喜欢的那种绿色短上衣,实际上是绿色衣领的灰色上衣,用刺绣的橡树枝图案作装饰。外面下着雪,正值圣诞节前。后来,她到我们巴黎饭店找过我好几次,总是来吃顿午饭或者晚饭。她第一次来的时候,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看了她一眼,随后又看了我一眼。我和领班按老规矩走进备餐室。我笑着说,我们再来赌二十克朗,看这小姐会要什么饭菜。因为我看见她穿了这件短上衣进来,今天甚至还穿了白袜子。我掏出二十克朗放在折叠小茶几上,可是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突然用一种陌生的眼神看着我,就像我曾端着酒杯想跟他碰杯的那个晚上,也就是我曾侍候过阿比西尼亚皇帝,丢失了一个小金匙的那个晚上他那种眼神。我的指头还没离开那二十克朗,他为了不扫我的兴,仿佛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也掏出二十克朗,慢慢放到茶几上,可后来仿佛他的钱会被我那二十克朗玷污似的,立即将他那二十克朗放进兜里,又瞟一眼丽莎小姐,手一挥,从此不再跟我说话。下班时,他便把酒窖门的钥匙从我这儿收回去了。他看我的时候就像没我这个人似的……也仿佛他从来没有侍候过英国国王,而我从来没有侍候过阿比西尼亚皇帝。可我已经觉得无所谓了,因为我看到并知道捷克人对德国人是怎样不公道的,我都为自己是雄鹰协会会员而感到害臊。因为斯克希万涅克跟布朗德斯先生一样,是雄鹰协会的坚定会员。大家都热衷于反对所有德国人,主要是反对那位来找我的丽莎小姐。他们不让我为她服务,因为她坐的那张桌子属另外一个服务员的职权范围。我注意到,他们对她的服务非常粗野。端给她的汤是凉的。服务员端汤时还总把手指头浸在汤里……于是发生了一件事情:有一次服务员端上一盘带馅的小牛肉时,竟然往碟子里吐一口痰。我追上去要拿走他这个碟子,那服务员竟将这一碟菜扣在我脸上,还往我脸上吐了一口痰。当我擦去糊在眼睛上已经凉了的冻状调味汁时,他又往我脸上啐一口,让我知道他有多么恨我。可这还只是一个信号而已。随后,大家都从厨房跑到这餐厅门外来,所有服务员都来了,每人往我脸上啐一口。他们你一口我一口地啐呀啐呀,一直啐到老板布朗德斯先生来到我跟前为止。布朗德斯先生作为雄鹰协会布拉格分会负责人,也往我脸上啐了一口,并对我说我已被解雇了。我带着这一脸的唾沫和煎牛肉汁儿,跑到餐厅丽莎的桌子跟前。我用双手指着自己的脸给她看。就因为她,雄鹰协会会员和捷克人对我干了些什么。她看了这样子,立即用餐巾擦干净我的脸并对我说,别指望这类捷克狂人能干出什么别的好事来。说为我因她而受的委屈,反倒使她更喜欢我了。然后,我们走出饭店。当我们穿好衣服,由我伴同她走时,刚到布拉什纳门前,迎面跑来一群野蛮粗暴的捷克人,狠狠地给丽莎一记耳光,打得她的蒂罗尔帽子滚到电车道上去了。当我为了保护她,用捷语嚷嚷“你们干什么?你们还算捷克人吗?真不像话”时,他们其中的一个将我推到一边,另外两个抓住丽莎,将她推倒,两个人抓住她的手,一个人掀起她的裙子,粗暴地从她晒黑的腿上脱下她的白袜子。他们还一个劲儿地揍我,我大声喊叫着:“你们干什么?你们这些捷克暴徒!”直到他们觉得凌辱够了才放手,像拿着什么白色的战利品一样,拿走了丽莎小姐的那双白袜子。我们穿过通道,来到一个小广场。丽莎哭成了泪人,嗓子也哑了。“你们这些暴徒,竟然凌辱一个来自赫普的普通德国人教师!”我觉得自己很高大,她拉着我的手,我为自己左找右找也找不到我的雄鹰协会会员证而生气,我本想找出来立即将它撕掉的。她突然泪水盈眶地看我一眼,走到街上又大哭起来,将她的脸贴在我的脸上,紧紧地依偎着我。我明白,我必须保护她,免遭这些狂人的欺侮,哪怕是动她这小个子女孩一根毫毛。她是赫普一家名叫“阿姆斯特丹城”饭店的老板的女儿,而赫普在去年秋天作为帝国领土被占领了,整个苏台德区重又划回给了帝国。如今,在雄鹰精神笼罩下的布拉格却与这些可怜的普通德国人过不去,这是我亲眼看见的。这证明了苏台德区被划走的原因,既然日耳曼人的生命和尊严都遭到威胁和践踏,在布拉格也该遭此下场。我也受到牵连,不仅被巴黎饭店解雇,而且哪儿也不肯雇我当服务员。我每次找工作,都是第二天便来通知说,我是有德国人思想的捷克人,甚至说我是找了个德国人体育教员做对象的雄鹰协会会员。直到德国军队到来之前,我一直找不到工作。他们不仅占领了布拉格,而且占领了整个国家。这期间,丽莎小姐消失两个月不见了。我徒劳地给她甚至她父亲写信。在布拉格被占领的第二天,我去老城广场转悠,看到帝国的军队在锅里熬汤,一碗碗地发给居民。我看着看着,发现一位手拿汤勺,身穿条子衣衫,胸前佩着红徽章的姑娘,她是谁呀?丽莎!我没叫她,我盯了她一会儿,看着她如何面带笑容将一勺勺汤舀到碗里。我突然清醒过来,立即站到队列里。等轮到我领汤时,她将一碗热汤递到我手里。等她一瞧见我,倒是没有吓一跳,可却高兴坏了。她穿着这身前线卫生护士装还蛮骄傲的哩,这也算制服?我对她说,从那次被解雇后还没找到过工作,也就是从那次在布拉什纳门前为捍卫她的尊严跟暴徒们斗争的时候起,我没找到过工作。她让人替她一会儿,立即挽着我的胳膊笑着乐着。我和她都觉得,就因为她的白袜子被人剥下,就因为我在巴黎饭店被人吐了一脸痰,帝国军队才占领布拉格的。于是,我们一道沿着普希科普大街漫步,全身制服的士兵都向丽莎小姐致意问好,我也每次都向他们鞠躬致意。我突然冒出个想法来,大概丽莎也一样:我们拐到布拉什纳门后面,走过丽莎曾被打倒在地,被暴徒们扯下白袜子的人行道上,然后进了巴黎饭店。我装作在找座位的样子,餐厅里坐满了德国军官,我和穿着护士制服的丽莎小姐站在一起,服务员和领班斯克希万涅克先生的脸都白了。他们默不做声地接待着德国客人。我坐到窗边一张桌子旁,用德语叫了一杯咖啡,维也纳白咖啡外加一小杯罗姆酒。这是我们过去根据萨谢饭店的一个品种提供给客人的。当老板布朗德斯先生进来向大家鞠躬,特别客气地向我鞠躬时,我的感觉良好。他突然与我交谈起来,谈到那次不愉快的事件,还给我赔不是。我对他说我不能接受他的辩解,说我们后会有期。当我给斯克希万涅克先生付款时,我对他说:“你侍候过英国国王又能帮你什么忙?”说完,站起身来,从一张张饭桌间走过。德国军官们跟丽莎点头打招呼,我也向他们点点头,仿佛他们的那些招呼是对我打的。这个晚上,丽莎小姐带我到她那儿,先是跟她到普希科普街上的一个军营里,那是一座褐色的屋子,我们为占领布拉格而喝了香槟酒,军官们跟丽莎也跟我碰了杯,每次她都向他们介绍说我勇敢地保护过她,在一群捷克暴徒面前捍卫了她的日耳曼民族的荣誉。我鞠了鞠躬,感谢他们的问候与举杯,可我并不知道,根本也不可能知道,那些问候只属于丽莎,他们根本就没把我放在眼里。我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丽莎——军队护士长的一件附属品。护士长这个称呼,我是在干杯的时候听到的。我为能参加这种场合,能跟这么些军官在一起而感到惬意。在这帮年轻人中间,也只是我有这么蓝的眼睛,颜色这么浅的头发。我虽然德语说得不够好,可我有一个德国人那样的感受,跟童话中的野玫瑰姑娘一样需要与丽莎小姐会面,踩一下她的黑便鞋……这一切使我感到美滋滋的。后来,我们又从欢庆中到一个我还没去过的地方。丽莎求我去看看我的家谱,说那里面一定会有一位什么日耳曼族的先辈。我只是对她说,我爷爷的墓碑上写着“约翰·蒂迪尔”几个字,说他曾经给财主当过马厩总管。我一直为这个马厩总管而感到害臊,可丽莎一听到这个名字,便觉得我在她眼里立即高大了许多,仿佛我比一位捷克伯爵还要了不起。看来,蒂迪尔这个名字推倒了分隔我们俩的所有大小墙壁。她一路上都沉默不语,随后打开一座旧楼的门,我们一层楼一层楼地往上走,每上一层楼她都要久久地亲吻我,抚摸我。当我们跨进她的小房间时,她打开了台灯。她的眼睛里、嘴里、全身都湿漉漉的,她眯缝着眼睛,将我推倒在长沙发上,又是久久地亲吻、舌头的抚摸,像被风儿吹得时开时闭的门那样呻吟着,随后,自然不可能不发生我所期待的那种事。这不像以往那样出自我的渴求,而是出自她的需要。她需要我,允许我的一切举动。她慢慢地脱去衣裳,也看着我把内衣脱下。我本以为,既然在军队里,准有一种特别的制服内衣裙裤。临时医院的护士们肯定有统一配发的内衣。可是她所有的,跟那些到巴黎饭店去供阔老板们玩弄的小姐们一个样,跟天堂艳楼小姐们穿的一个样。随后,我们的身体便紧紧地贴在一起了。丽莎小姐颤抖不止,我第一次认识到:我恋爱了。这跟以往完全不一样,彼此都是那样地心甘情愿,那样地投入,那样地怜爱对方……后来,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到近处的一张桌子上,那里有一束鲜花:春郁金香,嫩白桦枝叶和几根松树枝。像梦里一样,也许最初还不是回忆起了什么,这回忆到后来才出现。后来,我真的回想起一个反复出现的想法。我摘下小枝叶,将它分成小块,在她肚子上摆成一个圆圈。美极啦!她偷偷看我一眼。我弯下身去,亲吻她那摆着花圈的部位,我的嘴已感到了扎人的针叶尖。她两手紧抱着我的头,激动到极点,她痛痛快快地叫了一声,左右翻动着,急促地喘着气。我以为她出了什么事儿,生命垂危呢,然而既非其一也非其二。她弯身对着我张开十指,吓唬我说要挖掉我的眼睛,要抓破我的脸和全身,她是如此的感激和满意。她的十指又张开过一次,然后又痉挛地收回去,她在精神过度紧张之际带着轻声的哭泣瘫下了,之后又从轻声的哭泣转到悄悄的微笑。我累了,也安静了。后来,又有过一次高潮,她如此激烈,根本不在意松枝针叶有多么扎她,也许这就是日耳曼人的习性吧!我对丽莎都几乎有点儿害怕了。当她的舌头在我的肚皮上爬行时,像蜗牛一样将一道唾沫留在我身上。她吻我的时候,满嘴的松子和针叶,可她不觉得这有什么不洁之处,恰恰相反,她把这视为顶峰,视为弥撒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的血水,这是我的唾液,这是你的和我的汁液,它将我们联系起来,而且永远永远连在一起,就像她所说的,连汁液和毛发的香味都彼此交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