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阶级(第5/9页)

在印度的阶级体制中,稍稍逸轨,出外冒点儿险是被容许的,但阶级意识早已根深蒂固,没有一个印度人能够彻底摆脱他的种姓根源。它就像一种肉体的渴望:商场大亨一天到晚窝在他那间狭小简陋的办公室,舍不得离开;崛起中的年轻企业家,依旧睡在人行道上;出身婆罗门阶级的皮件制造商,不让儿女介入这个行业,以免遭受污染。西方新世界输入的现代商业机制(股票买卖、电报、劳资关系、广告等等),表面上看起来跟印度社会格格不入,但实际上,这些玩意儿全都已经被吸纳进阶级制度中,与之融为一体。很少印度人能够置身于阶级体制之外。马立克和马贺楚是例外。对印度社会所能提供的、所能容忍的那种冒险,他们不感兴趣,但他们的愿望和野心,却不能见容于印度社会,因为它会带来纷扰不安,破坏社会的稳定。排斥阶级标志(服装、食物和职业)就等于排斥阶级制度本身,结果,马立克和马贺楚发现,他们被这个社会遗弃了。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他们竟然寻找积极进取的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式的冒险,难怪会到处碰壁。

“不义的混乱一旦在社会蔓延开来,女人就会犯罪,变得不贞洁。女人一旦失贞,克里须那啊,种姓就会混淆,社会就会紊乱。”这句话也是出自印度教经典《薄伽梵歌》。但你大可不必担心,即使在今天的印度,也不可能发生种姓混淆,社会紊乱的现象,更不可能让老百姓恣意越轨,冒险犯难,尽管每个星期天早晨,老旧的英国俱乐部都会举行宾果游戏,尽管街上到处可以看到英国八卦报纸《每日镜报》黄色首版的海外版(身穿莎丽装的印度女士伸出玉指,争相购阅)和《女性杂志》的亮丽封面(上街购物的美艳少妇,把它当作阶级标志搂在怀里,身后跟着手挽菜篮,亦步亦趋的用人)。尽管在孟买、德里和加尔各答的夜总会,你可以听到乐队弹奏哀伤的乐曲,英印混血女歌手握着麦克风,演唱哀伤的歌谣,看客们说着过时的英国俚语,高声谈笑:“哦,把你的外套脱下来,扔到那儿去吧。”“哟,我的妈呀!”在这种场所大伙儿都使用英国名字:邦迪(Bunty)、安迪(Andy)、弗雷迪(Freddy)、吉米(Jimmy)和邦尼(Bunny)。这些人可都是真实的。他们身上的装扮(外衣、领带和领子)和他们嘴里的英语,使他们看起来和听起来都像极了英国的邦迪、安迪和弗雷迪。但那只是表面而已。实际上,安迪是安南德(Anand),丹尼(Danny)是丹德华(Dhandeva)——这都是典型的印度名字。他们的婚姻是父母安排的,将来他们子女的婚姻也得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生命中遭遇任何疑难,他们都会去找占星家,请求他指点迷津。舞池中每一对翩翩起舞的男女,都受命运之神眷顾。度完假,搭乘邮轮从果亚返回孟买的帕西教徒(可能是弗雷迪的朋友或远亲),也许会聚集在船舱中,旁若无人,引吭高唱英美流行歌曲《芭芭拉·艾伦》《白杨树丛》和《我不是铁石心肠》。但他们在孟买创造的那个欢乐的小英国,却具有强烈的德鲁伊教色彩。他们崇拜火,他们的教义褊狭而诡秘。在他们人生旅程的终点,矗立着阴森森的“寂静塔”,门口镌刻着古代图腾,墙后举行令人毛骨悚然的仪式。

与特立尼达岛上的印度人不同的是,对这儿的印度人来说,内在和外在世界是分不开的。两个世界和平共存。印度只是假装成殖民社会,因此,它的荒谬很容易显露出来。它的模仿既是殖民地式的模仿,又不纯然是殖民地式的模仿。那是一个古老的国家特有的一种模仿——这个古国,在过去一千年间,并未拥有自己的王室和本土贵族统治阶层,早已经学会挪出一些空间(但那也只是在社会的顶层)容纳外来的入侵者。在这一千年中,外在的模仿对象不断变换,但内在世界永远保持不变,而这正是印度人生存的秘诀。因此,像奥文顿这样的一位十七世纪末期的旅行家,他所撰写的旅游指南,直到今天,在很多方面仍旧适用于印度大部分地区。以前,印度人模仿的对象是莫卧儿人④,未来,他们也许会模仿俄国人或美国人,今天,他们模仿英国人。

“模仿”也许是一个太苛刻的字眼,不太适合用来描述影响印度社会这么深远、这么广泛的东西:建筑物、铁路、行政体系、公务员的培训和经济学家的养成。描述一位印度科学家特有的行为比较适当的字眼也许是“精神分裂”:就任新职位之前,他会事先请占星家替他选个良辰吉日。但我还是坚持要用“模仿”这个词,因为取得了很多成就,这种“精神分裂”的症状就被掩盖了,因为我们看到的现象,有太多只是单纯而荒谬的模仿,令人啼笑皆非,而根据我的观察,在全世界各色各样的人种中,印度人最具模仿天赋。那位第一次跟我见面的印度陆军军官,乍看起来,跟英国陆军军官简直一模一样。他刻意把自己装扮成英国人:举手投足、一言一行全都是英国式的,连喝酒也讲求英国品位。摆在印度这样的一个社会,这种印度式英国模仿简直就像一首狂想曲。你越看就会觉得越荒谬。你刚抵达印度时的感觉,渐渐获得了确认和证实:印度人模仿的并不是真实的英国,而是由俱乐部、欧洲老爷、印度马夫和用人组成的童话式国度——“盎格鲁-印度”。整个印度社会仿佛被一个漫不经心的骗子玩弄于股掌之间。我说他漫不经心是因为这个骗子玩够了,不感兴趣了,拍拍屁股走人了,留下那帮“盎格鲁印度人”,每个星期天早晨,成群拥进加尔各答的教堂,膜拜早已经被它的欧洲子民遗弃的神,留下弗雷迪和他那满口英国俚语:“安迪,把你的外套脱下来,扔到那儿去吧。”留下那个同样满口怪腔怪调的印度陆军军官:“唉,我的天!今儿个我感到好累!”这个骗子还留下一大堆词汇,诸如“民防线”、“兵营”和“开小差”……这些充满魔幻色彩的字眼,如今已经被印度人全盘吸收,变成“印度化的盎格鲁-印度”日常语言的一部分。在这个国度,主宰大众品位的是琐碎无聊、充斥着八卦新闻的《女性杂志》和《每日镜报》,而霍克斯比太太就像住在城郊的米勒曼特①,是优雅举止的权威。

社会顶层倒还存留着一些空间。在这一股模仿风潮中,一个新贵族阶级渐渐形成了,崛起了,但它的成员并不是政客和公职人员,而是那群在外国(主要是英国)公司服务的企业主管。印度人管这帮新贵叫“箱贩”。当初保留给外国人和征服者的特权,如今全都归属他们。这个新兴商业阶级,也正是马立克(每月“支领”一千两百卢比的工程师)和马贺楚(月薪六百卢比的公务员)全心全意追求的目标,却不得其门而入。两人失望之余,就开始讥笑起这批新贵来。我们现在的社会地位,比他们高一等哦,就像他们比蓝纳士高一等那样。记得蓝纳士吗?那个身穿印度式宽松白色棉布裤子,下班后赶搭通勤火车回到玛哈姆区公寓房间的速记员。而蓝纳士又比佛法特路那位“欢乐姑娘”的用人高一等。至于低贱的帕西教徒,那就更不用说了。度完假,搭乘邮轮从果亚返回孟买,同乘一艘船,我们却根本听不到他们引吭高歌《阿夫顿河水慢慢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