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份工(第2/2页)

直到有一天邻居们遭到了一群野狗的入侵。鬼知道它们是从哪儿来的,足足有六条还是八条,还有人说是十条。晚上它们撕开垃圾桶,在花园里挖深坑,如天鹅绒帆布般的睡眠被它们可怕的吼声和邪恶的嘶叫所撕裂。其他胆敢面对它们的狗都在第二天一早暴尸于街上,或者从此消失。黄昏后孩子们都不被允许出门,有些人无论到哪儿都带着枪。最后,小镇叫来了国家动物管理局的人。

在一个血雨腥风的夜晚,所有的野狗都非死即擒——除了一条,它是最凶残最可怕的狗。它浑身漆黑,和夜色混为一体。据说它很狡猾,你甚至感觉不到它在逼近,直到它向你露出闪着寒光的牙齿。这条狗不仅是条野狗,还是条疯狗,似乎拥有人类怨恨和愠怒的能力。有家人在他们的房子周围装了通电的篱笆,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一天晚上他们透过窗户看见那条狗撞进了篱笆,它被电打了一下弹回大街上,但是没受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从此那条狗几乎是蛮横地绕着这栋房子的边缘打转。这样做的结果是至少整整一个晚上,没有人能进去也没有人能出来,这家人就像为自己建造了个监狱而不是保护伞。

如果是从前,父亲一定能驯服这条狗并把它带回它来的那座小山上——这就是他对付动物的办法。但是那时他没有。为什么?因为他做不到了,新生活的严酷削弱了他的能力。不是他犹豫要不要使用与生俱来的能力,而是他好像失去了那些能力。

如果不是命运在父亲的腰际推了一把,迫使他那天晚上离开家出去散步,那条狗的横行霸道可能还在继续。爱奇伍德大街上当然空无一人:大家都知道太阳下山以后,地狱犬(现在大家都这么叫它)就会在大街上出没,谁还敢出门?然而父亲并没把这条狗的事放在心上,他不是那种会因恶犬威胁而影响自己生活的人。或许,我的父亲是某种巨大力量的使者。我们唯一能肯定的是,某天晚上他出去散步时救了一个孩子的命。

那个孩子,三岁大的詹妮弗·摩根,就住在老凯劳威家(他们仍这么称呼这座房子)往下两个门牌的地方。那天晚上她的父母在主卧室里通马桶,她就从厨房后门溜了出来。她听说过太多关于那条狗的传言,再也按捺不住,她必须出去逗逗它。我父亲看到她的时候,她正朝着那团凶狠的黑影走去,手里拿着块面包,喊着:“来呀,狗狗。狗狗,过来。”

地狱犬踱着步,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它还没尝过小女孩的滋味呢!但是听说味道不错,反正比小男孩好吃,几乎可以和鸡仔媲美。

然而,它饕餮的快感被爱德华·布龙打断了。他把小女孩抱在了怀里,并把面包扔给那条狗。它无视面包,径直走过来。在平时,他对动物的神奇力量应该早就令这条狗俯首帖耳了,但这条巨大的黑色地狱犬却被激怒了。爱德华粗暴地挡在了它和美食之间。

那条狗怒气冲冲地向他们飞奔并跳了起来。布龙一只手抱着女孩,伸出另一只手掐住狗的脖子,然后把它撂在地上。狗吠叫一声,但又四脚着地站起来,发出恐怖的怒吼。它的脑袋以让人眩晕的速度飞快地左右晃荡着——有一刻看上去就像它有两个脑袋,龇着两副利齿,透过两对粉红的牙龈咆哮着。

这时,摩根夫妇已经发现小女儿不见了,他们朝着可怕的咆哮声跑来。他们赶到时正好看到狗发动第二次进攻——这次它差点儿咬到父亲的脖子,温热潮湿的气息一掠而过。这是这条狗的致命失误——高高跃在空中时它光秃秃的肚子暴露了,爱德华·布龙准确地将手扎进了狗的毛皮和身体,一把握住那硕大的、跳动强劲的心脏,并最终把它揪了出来。父亲紧紧地抱着那个女孩,让她枕在肩膀上,以免她看到这血淋淋的最后一幕。狗重重地栽倒在地时,父亲也把那颗心脏扔在了地上。他把小女孩交还到她的父母手中,继续在夜色中散步。

爱德华·布龙就此完成了他的三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