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10(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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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当天,安崔姆夫人举办了一场舞会,目的是取悦薇奥莉,至少她是这么说的。薇奥莉年纪还很轻,不能参加狩猎舞会,却又喜欢热闹,尤其喜欢跳舞。丰腴、俏丽又充满青春气息的她,最近已经坚持要绾发,她喜欢男人,因此男人也总是喜欢她,因为两性之间的喜爱是会相互影响的,而且薇奥莉充满了所谓的“魅力”,简单一点说就是性吸引力。罗杰从桑赫斯回家过圣诞,所以也会在场帮母亲的忙。他现在快满二十岁了,是个长相俊秀的青年,留着一撇小胡子,时不时便试探似的伸手摸一摸。他摆出一副高傲的神情,宛如这十九年来早已历尽风霜、饱经世事。由于再过不久便有望投身军旅,更使得他大为自负。

安崔姆夫人若能忽视史蒂芬·戈登的存在,八成就会这么做。她不喜欢这个女孩,一直都不喜欢,史蒂芬身上有一种她称为“古怪”的特质让她起疑,至于疑心些什么,她始终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觉得肯定是某种异乎寻常的东西。“她这个年纪的年轻女子还像男人一样骑马,我说那才叫荒唐!”安崔姆夫人如是说。

十八岁的史蒂芬对安崔姆夫人的惧怕丝毫没有随着年龄增长而消减,这么说铁定错不了。她知道那一家人当中只有一个人喜欢她,就是矮小、惧内的上校。他喜欢史蒂芬是因为他本身也是杰出的骑士,很钦佩她出猎时的骑术与勇气。

“当然啦,她长那么高是有点可惜……”他会嘀咕道,“但她的确很懂马,也知道怎么稳稳地骑在马背上。其实我那两个孩子真该送到马盖特去,他们也就只能在海滩上骑骑驴子了!”

然而在舞会上,安崔姆上校做不了主,事实上他在自己家里几乎都做不了主。史蒂芬只得忍受安崔姆夫人和薇奥莉,还有桑赫斯回来的罗杰。他们的对立始终未曾完全消失,或许是因为太根本了。如今他们会以礼貌的外衣将它遮蔽,但内心里两人依然敌对,他们自己知道。是啊,史蒂芬是不想去参加舞会,却还是为了讨母亲欢心去了。当天晚上,她怀着紧张、别扭又忧虑的心情来到安崔姆家,殊不知最善于恶作剧的命运之神正在转角处等着她。那天晚上,史蒂芬遇见了马丁,马丁遇见了史蒂芬,他们的邂逅对两人而言都蕴含着预兆,只是他们又怎么可能知晓?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这种事总是如此。罗杰引见了马丁·哈兰,史蒂芬说自己很不会跳舞,而马丁则提议坐到一旁,就不跳舞了。接下来——倘若是命中注定,也发生得太快了——他们忽然就知道自己喜欢对方,知道某根心弦起了愉快的共鸣。于是当晚他们略过许多支舞,交谈了许久。

马丁住在英属哥伦比亚,似乎在那里拥有几座农场和几片果园。母亲过世后他去那里待了六个月,但因为爱上那个地区而留下定居。这次他回英格兰度假,因而结识罗杰·安崔姆,他们在伦敦相遇后,罗杰邀请他前来住上一星期,他也就来了,但再次回到英格兰却几乎有种奇怪的感觉。接着他聊起那个又新又如此古老的地区,说到它的广袤、说到白雪覆顶的山脉、说到大小峡谷、说到深邃壮丽的河川、说到湖泊,更说到宏伟的森林。当马丁提及那些宏伟森林,他的声音变了,变得近乎恭敬,因为这个年轻人以一种原始本能、一种无法解释的怪异热忱爱着树木。因为他喜欢史蒂芬,所以能谈论他的树,因为她也喜欢他,所以能倾听他的谈话,并感觉自己也会爱上他的恢宏森林。

他的脸蛋非常年轻,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脸颊瘦削,棕褐色的手骨瘦如柴,指尖方宽;至于其他方面,则是身材很高,体态显得懒散,因为经常骑马,走路时有点驼背。但他脸上有一种迷人的风采,尤其是说到树木的时候,那张脸熠熠生辉,仿佛从内在燃起了火焰,在请求对方能真正地、衷心地理解树木的耐性、美丽与善良——它渴望着你能理解。但尽管有时候无法自制地在声音中流露出这些许浪漫特质,他说话的方式其实很简单,就像两个男人在交谈,非常简洁,不会试图让对方留下深刻印象。他谈论树木就如同某些男人谈论船只,只因为喜爱这些事物与它们所代表的要素。而原本别扭的、害羞的、张口结舌的史蒂芬,听见自己也开口说话了,说得十分随性,她听到自己向他提出无数有关森林、农业与照顾偌大果园的问题,全是一些有深度的问题,不浪漫但得体——就如同一个男人会询问另一个男人之类的。

随后马丁想多了解她,他们便谈起她的击剑、她的课业、她的骑术,她还对他提起以诗人之名命名的拉弗瑞。两人交谈之际,她感到很自然又快乐,因为眼前这个男人将她的一切视为理所当然,似乎全然不觉得她或她的品味有何怪异之处,只是简简单单、理所当然地接受了她。假如去问马丁·哈兰何以能接受这个女孩原来的自我,他想必也说不上来——总之事情就是这样,没什么可说的。但无论原因为何,这份突如其来的友情吸引了他。

带着女儿离开舞会之前,安娜邀请了这个年轻人到家里玩,史蒂芬很高兴母亲提出邀请,如此一来,她就可以和莫顿分享她的新朋友了。当天夜里,她在卧室对莫顿说:“我知道你一定会喜欢马丁·哈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