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哥俩(第2/5页)

于是我就去弄柴火。第二天,我、皮特,还有老爸,三个人铆足了劲劈了一整天柴(因为皮特说,照老爸的性子,墙上只要还靠着一根柴老妈没送进炉子里,他就不嫌柴火少),老妈在家为皮特打点行装,又是洗衣服,又是缝缝补补,还做了一鞋盒的干粮。那天晚上,我和皮特躺在床上,听老妈一边哭一边理着旅行包。过了一会儿,皮特坐起身子,穿着睡衣走到外面,我听见他们讲话的声音,最后老妈说:“你非去不可,所以我愿意你去,但我不明白,永远也不会明白,所以别指望我能明白。”说完,皮特回来爬上床躺下,仰面朝天,又变得跟块硬邦邦的铁一样,动也不动,然后他开口出声,不是在对我说,也没有对任何人说:“我得去。我就是得去。”

“你当然得去,”我说,“他们日本人 ——”他猛地翻身,扑通一下侧转过来,在黑暗里盯着我看。

“不管怎么说,你还好好的,”他说,“我早料到了,他们所有人加在一块儿,都不及你难对付。”

“我也是因为忍不住,”我说,“但也许仗会多打几年,那样我就能去了。哪天我能跟你碰头也说不定。”

“我不希望有那么一天,”皮特说,“去打仗不是去找乐子,一个男人是不会为了找乐子而把老妈留在家里流眼泪的。”

“那你为什么要去?”我说。

“我得去,”他说,“就是得去。好了,你快睡觉。明早我得赶早班汽车。”

“好吧,”我说,“我听说孟菲斯是个很大的地方。你怎么去找部队?”

“我会找人问问该上哪儿去参军的,”皮特说,“现在你马上睡觉。”

“你就这么问?‘上哪儿去参军?’”我说。

“没错,”他翻回身去,“闭嘴,睡觉。”

后来,我们便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我们就着灯吃早饭,因为公共汽车六点钟就经过我家。老妈已经不哭了,就是整个人阴沉沉的,又一个劲地忙活,不停地把吃的端到桌上给我们吃。弄完早饭,她又把旅行包整理完毕,只是皮特根本不想背什么旅行包去打仗,但老妈说,一个像样的人甭管去哪儿,就算是上战场,也得换衣服,也得有个地儿放衣服。她把炸鸡、饼干,连带《圣经》一起塞进鞋盒里,完事,也到了该上路的点了。直到这时,我们才晓得老妈不准备去车站送行,她拿来皮特的帽子和外套,仍旧没哭一声,只是站在那儿,手往皮特的肩上一放,寸步不动,但不知怎么的,就那样握住皮特的肩膀时,她看上去既严厉又凶狠,前晚皮特翻过身冲我说 “你还好好的 ”时,也是一样的神情。

“他们大可以拿走这个国家,留着这个国家,只要他们不打扰我和我的家人。”她说。接着,她又说:“永远别忘记你是谁。你不是什么有钱人,出了法人湾,天底下没人晓得你是谁,但你身子里流的血不比任何地方的人差,这一点,你永远也不许忘记。”

说完,她亲了皮特一下,亲完,我们便出了家门。老爸也不管皮特乐不乐意,一路帮他提着旅行包。太阳还没出来,等我们走上公路,在邮筒边上站了一会儿,天仍旧将亮不亮。然后,我们看见公共汽车亮着车灯朝我们驶来,我眼看着它离我们越来越近,直到皮特冲它挥了挥手;果然,这时候太阳露头了,趁我一个不注意天就亮了。这时候我和皮特都盼望着老爸能讲上几句,就像往常一样,讲几句傻话,什么马什舅舅在法国负了伤啦,什么他自己1918年也去过得克萨斯啦,什么就凭这两回就足够在1942年拯救美利坚一次啦,都行,但他啥也没讲,也没任何发作的兆头,单单说了句:“再见,儿子。永远记住你妈妈的话,有空就给她写写信。”交代完,他握了握皮特的手,然后,皮特盯着我看了看,手往我头上一放,使劲揉了揉我的脑袋,差点没把我脖子给拧断喽,接着,他一跃上了公共汽车,里头的人关上车门后,汽车便嗡嗡响起来,响了一阵,车就开动了,随着嗡嗡声、吱嘎声越来越响,车越开越快,车屁股上的两只小红灯倒没有越变越小,只是看上去要跑到一块儿去了,好像很快就要碰在一起合成一盏灯,但这盏灯最终没有出现。到后来公共汽车也看不见了,可即便已经看不见了,我还是忍不住想大哭一场,尽管我都快九岁了。

我和老爸回到家,到柴林里干了一整天活,所以一直等到下午过半,我才逮住好机会。我拿上我的弹弓 ——当然,我也很想拿上我所有的鸟蛋,因为皮特不光把他收集的鸟蛋都给了我,还帮我收集,虽然都快二十了,但他还是和我一样,总喜欢把盒子拿出来瞅瞅里面的蛋。可要走那么长的路,带着这么大的盒子麻烦得很,教人提心吊胆,所以我只拿了那颗鹭鸟蛋(因为它是最好的一颗),好好包起来,塞进火柴盒里,把它和弹弓一起藏在谷仓的角落里。吃好晚饭后,我们上床睡觉,我躺在床上想,要我一个人待在这间屋子、待在这张床上,哪怕就一个晚上,我也受不了;想着想着,我听到老爸打呼噜,可老妈什么声音也没有,不知道睡没睡着,反正我觉得她没睡着。于是,我拿起鞋子,往窗外一丢,然后像皮特一样往外爬;以前我常看他爬窗户,那时他才十七岁,老爸说他太年轻,还没到半夜去找女人鬼混的年纪,所以不放他出门。我穿上鞋,溜进谷仓,拿上弹弓和鹭鸟蛋就朝公路走去。

天倒不冷,就是他娘的黑得要命,那条公路在我面前伸展,因为一个人也没有,它似乎又长出一半,就像人躺着比站着长一样,所以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没等我走完去杰斐逊的二十二里路太阳就要追上我了。不过,我最终没被追上,爬上山进了镇子时,天才蒙蒙亮,小木屋里传来阵阵早饭的香味,我多希望自己出门时能想到带块冷饼干上路啊,但这时已经太迟了。皮特告诉我要过了杰斐逊才能到孟菲斯,可我压根儿不知道竟然要走八十里的路。于是我站在空空荡荡的广场上;天一点点亮起来,路灯还没熄灭,一个警察低头看着我,而我离孟菲斯还有八十里,走了一整夜才走了二十二里,照这样走下去,等我到了孟菲斯,皮特早就出发去珍珠港了。

“你从哪里来的?”那警察说。

我告诉他:“我得去孟菲斯。我哥哥在那儿。”

“你是说你在这儿没有亲人?”那警察说,“除了你哥哥没别人了?你哥哥在孟菲斯,你一个人大老远跑这儿来干什么?”

我又跟他说了一遍:“我得去孟菲斯。我没时间跟你讲那么清楚,我得走过去,来不及了。我今天就得到那里。”